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新、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装修和消防设施专项报审及局部变更设计需提供原来审核意见书)
4.设计单位资质及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以及电子版图纸,设计文件封面加盖设计资质专用章,扉页上要求手写签名)
注:所有复印件需甲方盖章,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及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2.工程竣工报告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注:内部出厂)
6.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及消防产品的送检报告(注:发票和委托书)
7.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为原件)、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8.工程竣工图含消防设施的
注:所有复印件需甲方盖章,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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