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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9:02: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宾政办发〔2010〕64号

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宾川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宾川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宾川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新疆乌鲁木齐“7·19”、辽宁沈阳“8·28”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消防委发〔2010〕14号)和《大理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理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消防委发〔2010〕10号)要求,制定宾川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紧紧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云岭防火墙”工程和建筑消防设施治理工作,深入查找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严厉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云岭防火墙”工程,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机构。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宾川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组长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熊永祥担任,副组长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丁文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唐小军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杨万勇担任,成员由规划建设、商务、教育、民政、交通、工商、文体、卫生、旅游、司法、质监等部门任消防安全委员成员的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宾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事务,由宾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赵凡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龙腾、字正芳、应晓月

组成。

(二)职责分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管理权限,对本部门、行业、系统、管辖单位、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具有行政执法和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运用行政监管手段,依法查处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单位和场所。各部门要设专兼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及时通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各地公安机关要实行治安、警务督察“多警联勤”消防执法机制,量化工作任务,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小场所、小单位的火灾隐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消防部门:重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监督检查,为各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整理汇总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2、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点)、宾馆(酒店)、旅游购物商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

3、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以及小旅馆、小餐厅、小商场、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文体部门:负责对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网吧等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对文化许可情况进行检查、梳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工商部门:负责对公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其工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检查、梳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对新建工程、在建工程办理建设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检查、梳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厂矿、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等进行安全检查,深入排查火灾隐患。

8、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质检部门:负责联合工商部门检查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违法案件。

10、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高中、职业中专、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1、旅游协会、个私协会、网吧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结合消防安全行业自律工作,组织本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2、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管辖范围、职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领导、组织本乡镇、本部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责任部门:工商、文体、旅游、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敬老院、幼儿园;责任部门:工商、卫生、教育、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

(3)客运车站候车厅;责任部门:交通、公安等部门。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责任部门:教育、文体、公安消防等部门。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责任部门:工商、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责任部门:安监、

公安等部门。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

4、地下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客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工商、文体、人防、公安等部门。

5、小场所:小旅馆、小餐厅、小商场、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责任部门:工商、文体、公安派出所等部门。

6、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责任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文体、公安派出所等部门。

7、临时建筑及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

8、辖区火灾形势严峻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产业、场所;责任部门: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

(二)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检查社会单位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具体是:

1、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2、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4、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的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的设置位置情况。

10、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及小场所的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11、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步骤

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前)。各乡镇、管理区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方案,设立领导机构,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措施,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量化工作任务(包括检查、处罚、宣传等方面),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各相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管理区要及时召开会议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所管理的行业系统、单位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自查情况要填写记录并存档备查。乡镇政府、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抓好辖区内宣传动员工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安消防机构要结合行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加大社会培训力度,培育一批“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各行各业、单位中顺利开展。对培训的情况要及时收集整理,认真统计,存档备查。

各级各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请于9月17日前上报县专项整

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方案请报传真件或纸质件,需盖各部门公章,传真号码:0872—7143186)。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5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管理区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好表率,亲自带队在一线开展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以务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监管的社会单位逐一进行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的情况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各公安派出所要集中警力,统一组织部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合力整治。在中秋国庆、亚运会亚残运会、冬防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开展攻坚突击战,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会和冬防期间的消防安全。

从9月15日起至12月10日,请各乡镇、管理区每周三上午9:00之前向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工作周情况统计表》(附件2)。《社会单位联合执法检查表》(附件3)请一式两份存档备查。

1、中秋国庆突击战。9月20日至9月30日,各级各部门要以国庆期间举办庆祝活动的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为重点,集中力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落实监管主体,加强联合检查,强化日常管理,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时间、整治措施和整治效果。突击战工作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请于10月11日前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亚运会亚残运会突击战。11月5日至11月11日,各级各部门要制定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火灾隐患排查计划,量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每天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单位场所进行不间断的错时检查,督促单位完善措施、加强管理,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依法予以整改。突击战工作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请于11月12日前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冬防攻坚战。11月12日至12月20日,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冬防工作特点,集中开展以供电、供气、供油、供水等要害单位和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居民社区为重点,尤其是以农村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打好攻坚战,抓好圣诞、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乡镇、管理区要切实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农村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5日)。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于12月3日前将验收总结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书面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派出联合工作组复查验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行政许可及监管职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督改整治;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工作开展;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消除隐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查处消防安全问题并执行公安部“七个一律”: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

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对拟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临时性建筑,规划建设、工商等部门不予受理相关行政许可,对违法使用的,要依法取缔。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杂志、互联网等多媒体渠道,在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内部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动员、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工作氛围。乡镇、管理区、社区和村居委会要通过节假日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展板等活动,对辖区内单位、居民、村民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提示、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强化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抓住中秋、国庆、119日、圣诞和亚运会、亚残运会等重大节庆活动等,大张旗鼓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社会单位要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基本工作标准》,继续深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做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四懂四会”,消防控制值班人员“三懂三会”,一般员工“两懂两会”,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加强统筹,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云岭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统筹部署,整体推进。县规划建设、教育等与专项整治开展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在认真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参与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统筹抓好建筑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校舍消防安全工程等专项工作。

(五)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乡镇、管理区要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制度,组建督察组,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带队,采取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适时对所辖乡镇、管理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社会单位、社区、农村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紧盯不放,及时问责,跟踪督办,直至彻底解决。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材料]

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报告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小结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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