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合格证明
厦门市古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配电箱和空调动力箱(AL
1、AL
2、AP、AP
1、AP2)用于我司开发建设的皇苑公寓项目,经我部门验收,符合建筑电气验收规范的要求,并且该项目已于2013年初经厦门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竣工验收合格。
现申请支付该公司尾款。
机电部
2014-3-24
《验收合格证明(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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