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证明书
兹证明王华龙(身份证号412724198801162645)为我单位职工,聘用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在我公司担任审方员岗位工作。
特此证明!
聘用单位盖章法人签字:
2016年4月1日
禹州市好得快大药房有限公司
《聘用证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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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证明书
兹证明王华龙(身份证号412724198801162645)为我单位职工,聘用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在我公司担任审方员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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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
禹州市好得快大药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