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服务规范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营业厅服务意识,规范营业厅管理流程, 同时也是为了加强营销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湖北中移鼎讯服务领先优势,以移动公司《2011年指定专营店暗访检测标准》为规范标准,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所属合作营业厅。
分公司将根据此办法对营业厅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考核。营业厅也应将本管理规定作为营业厅日常考核标准进行员工考核。本管理办法考核项目纳入营业厅管理人员及员工绩效考核范畴。
二、检查
(一)分公司将依据本考核办法对营业厅负责人及营业员管理及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服务质量的检查将按月进行,考核为月度考核。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检查:以各级移动公司暗访检查为主要依据,分公司每月组织1次以上。主要检查营业厅服务管理、服务质量整改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2、考核:
(1)通过对考核对象劳动记录、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三大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按规定计算得分。
(2)营业厅负责人直接根据附件处罚条例相关条款对营业
厅所有员工进行考核。营业厅负责人由分公司负责人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将纳入月度绩效考评中。
(四)员工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申诉实行二级申诉制(即员工对处罚结果不服可向营业厅负责人进行申诉,如对营业厅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仍不满意可向分公司制定专人进行申诉)。
申诉方式:(1)直接申诉(2)书面申诉(3)电邮申诉 时效:从当事人获知考核结果之日起三日内有效
(五)对于走访、暗访及各级移动公司检查结果任何人均不能申诉。
(六)本考核办法直接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七)营业厅具体考核标准及项目以附表《2011年指定专营店暗访检测标准》为准,营业厅考核参照处罚条例。
(八)本考核办法自下达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相关规范条款与本规定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及各级移动公司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法律及各级移动公司规定为准。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