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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改派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6: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报到证』报到证改派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报到证改派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二、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改派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三、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四、如何改派?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五、改派的基本流程

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1)、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2)、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3)、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一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4)、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六、毕业生改派程序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方可改派。

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4)、由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7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本专科改派

一、改派

(一)本专科改派

1、改派材料准备

由于某种原因在两年(从报到证鉴发之日算起)要求改派的毕业生,可从学校领取《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毕业生本人申述改派理由”以上部分内容。《申请表》中其它栏目,按以下方式填写。

(1)“原派单位签署意见”一栏,属定向、委培、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派遣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原派遣单位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原派遣单位”指派遣证开具的单位)。其他毕业生可免签原派遣单位意见。

(2)“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①属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及所在市、县人才中心)签署意见;②属市属单位的,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③属单位聘用,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④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

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⑤属回生源地的,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培养学校签署意见”一栏,由培养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外省回皖毕业生在省内改派不需要培养学校签署意见;在市属范围内改派的可以免签培养学校意见。

2、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改派出省或改行的改派,处室审核后,每星期一次报厅领导审批。

(2)外省高校毕业生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意见后,我办出示放行函。

(3)改派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办理,委托别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出示身份证。

(二)研究生改派

1、毕业生改派次数仅限一次,不允许多次改派。

2、改派手续要求由各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统一来我办办理,若学校一时派员有困难,可开具委托函委托他人(毕业生本人)办理。

3、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合同关系的函件材料(原件);

(3)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原件);

(4)《安徽省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调整改派审批表》(限毕业研究生使用,按表逐项填写,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后,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为使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充分时间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在两年内(从报到证签发之日起算起)可以办理报到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二)毕业生报到时,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不代办报到手续。情况特殊,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补办报到证须知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

(二)毕业生递交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详述遗失经过,并由原毕业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登报作废。毕业生持遗失《报到证》的存根原件在省级报纸(《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刊登遗失声明。派遣至外省的毕业生,需在当地省级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

(四)补发《报到证》。毕业生持遗失的《报到证》存根原件,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申请及学校证明到我处补办《报到证》。

四、办理时间:

每周

一、

三、五上午集中办理。

报到证改派

报到证改派

报到证改派

报到证改派手续

报到证及改派

报到证改派证明

报到证如何改派

报到证改派第二批

报到证改派接收函格式

报到证改派的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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