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红岭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学生不能随意请假,确须请假,必须有家长电话同意后方可请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四、学生经批准请假,必须将书面假条交门卫处登记、保存后方可出校门,返校时在门卫处销假登记。
五、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六、班主任审批假条注意事项:
1.请假条内容必须有请假的具体时间、具体请假原因。
2.班主任签字必须具体。如何准假间长,并要求注意安全;班主任签字也要落上当时的具体请假时间。
3.学生如到假后没有按时返校,必须由家长当面或电话向班主任续假。未续假者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告之家长或监护人。
红岭学校政教处 制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请假条
我因,不能坚持学习,需到(所到地址)特请假 。请假时间于月日时分至月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班主任签名:
政教处意见:门卫室签字:
请假条
我因,不能坚持学习,需到(所到地址)特请假 。请假时间于月日时分至月日时,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班主任签名:
政教处意见:门卫室签字:
《学生请假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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