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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05:10: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6年金融工作计划

1、2016年金融工作计划

20XX年市金融办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树立“抓金融、促发展”理念,强化“大融资、大金融”意识,坚持以社会融资总量为中间目标,坚持充分发挥金融支撑功能和发展壮大金融业并重,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千方百计扩大社会融资总量,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总体目标

实现社会融资总量300亿元,其中市内外银行信贷增幅超全省平均水平。力争1户企业上市成功过会,2户以上企业进入上市辅导阶段,10户以上企业进入重点培育阶段。新引进一家以上股份制银行进入筹建实质阶段。基本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实现新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家以上,新增贷款投放超25亿元。实现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贷款担保额突破1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努力扩大银行有效信贷投放

坚持“有扶有控”,增强执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同时注重灵活运用新型融资工具,利用银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争20XX年市内外银行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其中市内银行新增贷款不低于130亿元,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全力争份额抢规模。继续实行信贷投放目标管理,加大信贷考核力度。年初市金融办将会同市人行、银监局,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信贷投放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行社,实行月考核月通报和季分析调度制度,并作为硬指标,列入年终对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进一步引导、激励各行社早投放、多投放。激励各金融机构及早谋划,积极向总分行争取政策和信贷倾斜支持,多跑省行跑总行,力求多争份额多抢规模,做大信贷资源“总盘子”。强化分析调度,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联动,采取形势分析会、“窗口指导”、项目对接调度、进展通报等形式,强化常态和动态对接,及时介绍最新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通报全市重大项目进展、企业资金需求和信贷投放进度,提前谋划、及早对接、牢牢把握每一阶段信贷投放的主动权。

2、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坚持早对接、密集对接,年初及早制定全年银政企对接一揽子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年组织4次以上大型银政企对接以及股份制银行滁州行等主题活动。注重突出特色,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分层次组织系列“小规模、分专业、见实效”的专题对接活动。综合利用滁州金融网、人行征信、发改委项目和经委企业管理等系统,利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第一时间收集发布更新信息,畅通部门与银行、担保以及企业之间对接渠道,动态对接。进一步扩大对接范围,积极邀请各类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租赁、担保、小贷等金融投资机构参与,进一步扩大融资合作面,以此促进业务合作,推动机构引进。

3、以项目为龙头,积极扩大信贷增长空间。会同市人行、银监局和发改委、经信委等经济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围绕美好新滁城建设、苏滁产业园、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项目以及企业资金需求情况,抓紧编制、储备、对接项目,抓紧启动新一轮与金融机构项目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主线确定投资主线和信贷切入点,以项目为抓手,按照银行信贷要求,完善前期手续。及时督查和通报项目对接进展,全力落实项目合作成果,突出重点,以重大项目争份额,努力扩大信贷空间。

4、大力拓展银行表外融资规模。银行表外融资是当前形势下企业融资较为灵活简便和现实有效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各类信贷替代工具,开发信贷替代产品,积极推进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理财产品、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结构化融资等表外融资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实际投放力度。将表外融资量作为软指标,列入年终对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

5、充分发挥综合金融工具融资功能。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旗下的证券、信托、租赁、基金、保险等控股公司的多牌照金融资源支持,综合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发挥“投贷债租证”综合优势,采取“信贷+基金”、融资租赁、股权融资、贷投合作、直投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

6、加大与市外银行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合作模式,吸引其持续扩大对我市城市建设领域的信贷支持。推进与进出口银行的深度对接,重点推动外向型经济和进出口企业与进出口银行的融资合作力度。积极推进与市外各类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外资银行的融资合作,利用其机制灵活、产品新颖、模式多样优势,重点加大对我市成长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优势集群集聚产业上下游优质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XX年市外金融机构来滁投放超30亿元。

(二)大力推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1、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思路和“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步骤,进一步健全企业上市推进机制,全力帮扶引导,持续保持我市企业上市的强劲势头,力求企业上市首发和再融资不断取得新突破。力争实现扬子木业上市过会。对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一企一策,全力推进,对具备条件、有上市意愿的各类企业,将尽快纳入市级后备资源库,重点筛选2-4家企业,政策倾斜,重点培育,力争有更多的企业进入省级资源库,享受省级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采取专家授课、机构辅导、舆论宣传等方式,加速后备企业上市进程,大力培植上市资源。

2、积极推进债券融资。抓住国家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简化审批程序的有利进机,积极创造条件,以城建、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等收益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的行业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全市已上市公司、国有骨干企业和大企业发债。支持市开发区同创公司发行企业债券。

3、积极推进票据融资。抓住国家扩大直接融资的机遇,市金融办将会同市人行、市经委和各金融机构,加大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对接沟通,充分利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帮助企业到银行间市场融资。认真筛选直接债务融资目标培育企业,鼓励上市公司、大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并以此腾出信贷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积极扩大信托融资。市金融办将主动帮助企业加强与省内外信托公司的业务合作,设计适合不同企业和项目的相应信托产品,通过信托贷款、信托股权投资、其他权益类投资等方式引入信托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对受贷款规模、准入条件等制约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的项目、工程和企业予以支持,不断扩大信托融资量。

5、大力发展租赁融资。加强与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行控股租赁公司的合作,支持租赁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在建项目的各类资产。鼓励企业通过直接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手段进行融资。

(三)完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增强金融支撑能力

1、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以在皖设立分支机构的各类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和城商行为重点,加大引进力度,推动签订引进战略合作协议,及时掌握其网络布点规划信息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导向,畅通引进绿色服务通道,强化引进工作领导组和推进协调组职能,明确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全程跟踪推进。会同市银监局、市人行,积极跟进、主动服务,全力构建引进金融机构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全力推进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工作,力争再引进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鼓励村镇银行开设分支行。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引导其立足县域和“三农”搞好金融服务。

3、全面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全力推动凤阳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完成来安联社改制为农商行工作。加快天长、明光、全椒农合行改制为农商行步伐。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到改制过程中,提升农商行的服务水平,支持绩优农商行上市,充分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

4、规范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认真落实省政府“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坚持组建与规范并重,积极扩大试点成果,鼓励各类资本实力强的大企业发起设立,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力争20XX年再获批筹建开业2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小贷公司规范经营、强化风险防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小贷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利率和成本,其进一步发挥好在缓解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难中的积极作用,真正成为金融支持县域和“三农”的有益补充。

5、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坚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强化社会责任和实行可持续发展并举,逐步建立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发挥政府主导融资性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资本实力,立足服务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政府信用和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不断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融资量,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发挥好服务作用。努力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工作。力争20XX年累计贷款担保额超百亿元。

6、促进投融资平台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和推动市城投公司做大做强,建立投融资平台与财政、土地联动,资金“借用还”良性循环的运作机制,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收储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额返还等方式,不断充实资本金,壮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持续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提升平台经营获益能力。走出一条“在融资中实现投资,以投资保障融资”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子,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融资主力军作用。

7、积极吸引基金投资。扶持和引导浚源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发挥示范效应,以此带动更多投资机构对我市企业和项目开展投资。认真总结浚源基金设立经验,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和对接引进力度,积极承接资本转移,吸引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风投、创投基金来我市开展风险投资,支持企业战略重组,壮大规模,提升实力,做大做强。

2、2016金融工作计划

一、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力

1、加大金融对重点项目服务力度。

一是协调银行及早将重点项目贷款需求纳入年度信贷计划,做到“早贷、快贷、贷好”集中落实项目贷款到账率。

二是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建立重点项目贷款月度统计督查制度。

三是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信贷资金专项调度会议,加强项目资金跟踪与对接,让项目资金需求尽快得到补充。

四是满足重点项目保险需求,跟进我市新上项目,重点发展企业财产险和工程险等业务,为项目建设提供充分的风险保障。

2、加大金融对中小企业服务力度。

一是在专营服务机构设置方面取得突破,增加银行专门服务中小企业机构数量,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年内普遍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

二是深化落实银行中小企业联络员制度。在扩大工作试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对企业融资的一揽子服务内容,突出抓好工作服务实效,建立起银行与中小企业紧密对接的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银行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工作考核机制。针对银行机构在专营机构设置、贷款规模、增速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采取适度激励和补助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四是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抵、质押方式缓解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问题,争取在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方面实现突破。

五是提升对中小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水平,引导银行、保险、担保机构深化合作,建全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覆盖面,重点加大对“外向型”企业支持力度。到##年底,实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重达到在50%以上。

3、加大金融对“三农”服务力度。

一是优化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布局,进一步增加金融机构数量。

二是出台政策措施,建立信贷资金向农村倾斜的体制机制。

三是在涉农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方面实现突破,抓住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流转制度改革契机,引导银行机构增加土地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以及农业生产资料抵、质押贷款规模,建立农业保险和小额贷款互动机制,努力扩大涉农贷款规模。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增加信用评级农户数量,推行联户联保,从根本上解决抵押物缺乏难题,方便农民贷款,到##年底新增农村信用户10万户,新增授信20亿元。

五是提升保险为“三农”服务能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业务品种,推动设立巨灾保障基金,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发挥保险业在农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加大金融对蓝色经济服务力度。

深入研究金融对蓝色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和途径,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制定金融业支持高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将资金投向我市重点产业。督促金融机构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措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在“转方式,调结构”中发挥服务引导作用。

二、完善我市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大。

2、面向金融机构加大定向招商力度。

3、增强驻青金融机构辐射能力。

4、加强服务农村和中小企业新型金融机构建设。推动新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年内再设立3家村镇银行,实现村镇银行在五市全面覆盖。争取再设立3家小额贷款公司,扩大其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

三、推进金融集聚发展和创新试点

1、落实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

2、加快区域性财富管理中心建设。举办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论坛,建立私人银行业务人才培训基地,初步形成私人银行业务聚集发展的品牌效应。

3、调整完善金融业发展空间布局。

4、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

四、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

1、形成合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机制。

2、出台并落实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3、完善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1、完善维护金融稳定工作体系。

2、重点关注和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3、妥善处理金融风险案件。

六、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金融工作

1、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2、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3、推进担保体系建设。

4、搞好金融创新试点。结合开发区新一轮综合改革,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赋予相应权限,推进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打造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区。

3、2016年金融工作年度计划

20XX年区金融办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好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配套落实工作为重点,以促进重点金融机构落地为主线,以打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抓手,以机制建设推动融资创新为保障,全面提高金融工作服务水平。

(一)借助各方力量,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出台,为我区下一步开展科技金融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区将抓住有利的条件,利用各方力量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1.联合市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一是加强与中关村管委会沟通,我区与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共同起草落实方案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明确我区地位和作用。二是加强与市金融工作局沟通,跟踪市局在创新试点的调研和方案制定,争取创新政策在我区先行先试。

2.推动金融功能区建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一是积极维护中关村西区业已形成的科技金融业态和金融资源聚集优势,以中关村PE大厦和金融大厦为核心,不断拓展辐射范围,打造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二是启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研究,以西直门外科技金融商务区和中关村西区等重点地区为基础,分阶段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拓展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空间。

3.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推动四板市场建设

一是积极支持四板市场在我区开展业务,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联合保荐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宣传,加快培育首批在股权中心挂牌的企业,提高交易活跃度。

4.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一是落实区政府“1+10”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机构吸引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发展政策。

三是加大金融机构走访力度,变财政招商为服务招商。

(二)搭建融资服务对接平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一是配合北京市经信委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海淀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二是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科技保险、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中小微企业信贷链条,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

三是推进政银企对接,突破小微企业融资门槛,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产品的推广。四是强化服务式管理,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合规经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三)做好各项服务对接工作,促进企业上市进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工作的服务体系,加强与监管部门、指导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区促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强上市工作的横向与纵向合作。

二是把上市工作与四板市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引导企业通过在四板市场挂牌健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加速上市进程,使四板市场成为企业上市的蓄水池,打造企业上市资源梯队。

三是配合做好上市公司的服务工作,协助引导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落地海淀,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参与资本市场金融创新。

4、2016年公司金融工作计划

一、加强拟上市企业的培训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1、加强宣传力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好4次拟上市企业的培训工作,每季度举办一次培训,为有上市需要的企业进行上市辅导,编制并印发《企业上市简明知识手册》宣传读本,选取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2、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坚持境内与境外并举,推进企业多渠道融资,实现产业升级,争取按照“上报一批、辅导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争取年内过会企业2家、上报材料4家、辅导报备8家,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自主创新型成长企业列入培育对象,并给予拟上市企业一定的政策及资金扶持。

3、建立拟上市企业动态住处储备库,及时收集和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和相关信息,根据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和帮助,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材料。

4、制定“上市培育工程”工作计划,启动开发区上市培训工程,加强上市培育工作,提高“北京亦庄”品牌,即北京开发区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争取在未来五年内形成“北京亦庄”板块。

二、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各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

5、继续完善各类优惠政策,争取在一季度完成政策出台,为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支持;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开发区发展,力争引进1-2家优质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

三、发挥协调服务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对接,建立“银政企”沟通渠道

1、做好和银行沟通协调工作,建立“银政企”沟通机制,做好项目融资推介工作,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年内组织项目银行和企业项目对接2次以上;

2、做好扩区建设融资工作,强化总公司在扩区开发建设主体职能和亦庄国际产业投资平台的职能,完成扩区开发区和产业投资的融资任务;

3、继续做好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年内发行1-2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完成融资2-4亿元;

4、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改善资金供给,加大信贷支持,探索形成有利于开发区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模式。

四、做好金融创新和试点工作

1、积极开始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试点等金融创新工作;

2、研究产业金融试验区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产业金融实验区试点工作,并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支持。

五、完善金融“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作

做好金融“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完善工作,征求工委、管委领导及相部门意见,并及时充实到规划当中,争取在第一季度完成规划制定工作。

六、做好小贷公司扩大试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1、编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指引,积极稳妥推进和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年内设立2-4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达到5-10亿元以上。

5、2016金融工作计划

20XX年区金融办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好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配套落实工作为重点,以促进重点金融机构落地为主线,以打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抓手,以机制建设推动融资创新为保障,全面提高金融工作服务水平。

(一)借助各方力量,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出台,为我区下一步开展科技金融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区将抓住有利的条件,利用各方力量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1.联合市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一是加强与中关村管委会沟通,我区与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共同起草落实方案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明确我区地位和作用。二是加强与市金融工作局沟通,跟踪市局在创新试点的调研和方案制定,争取创新政策在我区先行先试。

2.推动金融功能区建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一是积极维护中关村西区业已形成的科技金融业态和金融资源聚集优势,以中关村PE大厦和金融大厦为核心,不断拓展辐射范围,打造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二是启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研究,以西直门外科技金融商务区和中关村西区等重点地区为基础,分阶段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拓展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空间。

3.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推动四板市场建设

一是积极支持四板市场在我区开展业务,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二是联合保荐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宣传,加快培育首批在股权中心挂牌的企业,提高交易活跃度。

4.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一是落实区政府“1+10”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机构吸引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三是加大金融机构走访力度,变财政招商为服务招商。

(二)搭建融资服务对接平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一是配合北京市经信委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海淀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科技保险、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中小微企业信贷链条,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三是推进政银企对接,突破小微企业融资门槛,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产品的推广。四是强化服务式管理,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合规经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三)做好各项服务对接工作,促进企业上市进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工作的服务体系,加强与监管部门、指导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区促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强上市工作的横向与纵向合作。二是把上市工作与四板市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引导企业通过在四板市场挂牌健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加速上市进程,使四板市场成为企业上市的蓄水池,打造企业上市资源梯队。三是配合做好上市公司的服务工作,协助引导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落地海淀,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参与资本市场金融创新。

(四)加快股权投资业发展,打造全国性股权投资中心

一是大力吸引各类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券商直投基金落户,并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引领作用,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机构投资我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三是着力构建投资机构和科技企业的对接交流平台,发挥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股权投资业健康良性发展。

(五)完善金融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委办局和街道服务合力,支持驻区金融机构发展

一是完善海淀区金融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处理重点金融机构提出的重大疑难问题。二是加强与驻京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协会组织的联系机制建设,打造为金融机构服务的第二通道。三是与相关委办局形成服务联动机制,压缩重点金融机构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四是细化金融机构落地服务机制,与街道、镇形成服务金融机构落地衔接配合。五是变财政招商为服务招商,形成以财务公司和新型金融机构为特点的区域地位,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吸引金融机构加速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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