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提前上岗管理规定
为了促进我系毕业生充分就业,灵活就业,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规范、严肃、认真、有序地进行,我系特制定毕业生提前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提前上岗就业的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合格,初步具备毕业资格。2、由学校推荐或个人联系已经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向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提出提前上岗就业的要求。
二、提前上岗就业的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必须按时交清学费、住宿费、书费等相关费用。
2、提交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并填写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除编号外应全部填满,不得有空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须经得家长同意,且家长与辅导员沟通达成共识,在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签署意见后上交系部。
4、手续齐全后,到系就业专职负责人处领取并填写《提前就业申请表》。
5、按时参加考试、提交设计或实训成果。
6、系部书记签署意见,盖章生效;毕业生填写《提前上岗责任书》后,方可离校。
三、提前上岗就业的有关要求
1、原则上,毕业生在第五学期放假之前不得擅自安排实习(寒、暑假除外),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并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由本系相关人员严把审批关,对所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第五学期若毕业生确因用人单位需求,需提前就业者,学生本人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完成学业。理论课:可采用自学的方式进行。期末必须按规定回
校参加课程考试(含补考);实习课:按规定完成实习计划中的相关内容;毕业设计(论文):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通过答辩。否则一律不予按时毕业。
3、提前上岗就业学生在上岗工作期间必须与所在系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坚持每月一报,如遇重大人身安全事故或其他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或所在系报告。
4、毕业生必须提供其就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就业单位详细地址、个人有效联系方式、家长联系电话。系部保留好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为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准备。
5、提前上岗者,在离校期间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过双向选择,学生如与用人单位脱离关系,必须立即返校完成学业,如未及时返校,此期间学生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后果学生自负。
6、毕业生、用人单位任何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协议条款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按协议有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毕业生为满足个人利益而解除协议的行为不得有损于学校声誉和用人单位的利益。由学校推荐就业单位的,如毕业生在办理毕业手续前因个人原因毁约,该毕业生务必立即返校学习,回校后不允许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面试,学校不再提供任何就业机会。
7、所有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XXXX系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