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工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完善本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使之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保障公司的政策有序生产,现特制定环保管理的相关制度如下: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在下达公司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环保工作具体内容
第十四条确保封闭降噪效果:保持搅拌设备的封闭设施完好,在日常生产时维修班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封闭降噪的效果。
第十五条定期保养、维修:维修班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发现异常时立即采取措施,对无法自行解决的故障,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降低能源消耗,执行《预拌混凝土公司节能降耗管理办法》,单方混凝土耗电量控制在1.9千瓦小时以下,耗水量控制在220公斤以内。
第十七条充分利用砂石分离机,达到污水零排放、污水循环利用以及砂石的回收再利用,实现环保和节约能源的双重价值。
第十八条对于骨料仓,应设置彩板房进行围挡,降低上料时的粉尘和扬尘。 第十九条厂区地面:
1、最大限度的绿化、硬化路面和场地,减少扬尘产生的可能;
2、设环卫队,每日清扫并洒水五遍以上,维持清洁、湿润,杜绝扬尘。 第二十条料场:
1、购买防晒网对料场原材料进行整体覆盖;
2、在料场安装喷淋装置,确保除尘效果;
3、设环卫队,并安排白班、夜班24小时轮流值班,
每日不间断清扫,洒水四遍以上,维持清洁;在料场建设大棚,对黄砂、石子进行覆盖,杜绝卸料产生扬尘、粉尘。
第二十一条粉料仓:
1、在仓顶增加除尘器,并根据除尘器运行效果及时进行更新,对进仓时产生的粉尘进行回收,由维修班落实。
2、维修班对除尘器定期进行检修,确保除尘效果。
第五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二十二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公司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六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三条凡本公司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四条凡本公司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属公司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