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协议
甲方(用户):
身份证号码:
甲方居所即乙方服务地址为:
区
路
楼
室。
甲方紧急联络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员):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服务内容主要为:为甲方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生活照顾、安全看护等。
具体要求: (1)、一日三餐。
(2)、甲方居所整体卫生打扫,应做到地面、家具没有灰尘,杂物整齐、餐具清洁。
(3)、协助甲方带宝宝、洗澡、定期晾晒被褥;为甲方洗涤衣物及床上用品;
二、服务期限: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乙方不愿意续签本协议的,应于本协议期满前7天通知甲方。
三、服务费用及工作条件:
(1)甲方按月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家政服务费,先做后付。试用期7天,家政服务费每月3000元;甲方于下每一个月满整月的7天后支付上一月家政服务费给乙方,,如乙方违反协议内容提前终止合同,7天的家政服务费予以扣除,如合同正常终止时,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支付现金或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2)、乙方根据甲方安排与被照顾对象居住在同一套房屋内,并在服务期间食、宿全免。
(3)、乙方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生病或发生其它意外的,医药费和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服务期间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物品;
(5)乙方工作期间,如因过失造成甲方极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负赔偿责任;
(9)乙方每月休息4天。(国定假日视情况而定)
四、乙方已知晓服务、照顾对象系小孩,在住家服务过程中应耐心、细致地提供各项家政服务,避免粗心、急躁行事。并明白应及时将所发现到的甲方身体异常情况报告紧急联络人。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