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兹证明员工,身份证号码:,从年月开始与我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我司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直至法定退休或劳动关系解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同意该员工外出自谋职业。期间由于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产生的任何问题由我司承担相应责任。
经办人:
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以上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信息产生的纠分由原单位和个人承担。
员工本人签字:
年月日
《证明(社保缴纳单位盖章)(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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