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亳州市优质工程“芍花杯”评选办法(现行修订版)(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2: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印发《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6年 修订版)》的通知

亳建管〔2016〕83号 各县、区住建委(局),有关单位:

为更加科学、规范地组织和管理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我委对《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亳建管〔2012〕5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

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争创优质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对《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亳建管〔2012〕5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以下简称”芍花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芍花杯”奖工程创建活动。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设立“芍花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亳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芍花杯”奖工程创建、评选的组织工作。

第三条 “芍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市境内已经竣工备案、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

第四条 “芍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申报省和国家级的优秀奖项,应从“芍花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申报评选“芍花杯”奖 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标准要求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一、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和工业建筑;

二、总投资在8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排水(含泵站)工程等市政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三、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3万m3/日以上供水厂、2万m3/日以上污水处理厂;

四、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

五、不符合以上四项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好,具有代表性和纪念意义的构筑物或其他建设工程,可破格申报。 第六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的工程;

二、对已有工程进行改建、扩建的工程;

三、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四、已经参加过“芍花杯”奖评选未被通过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芍花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市节能环保的规定。

二、工程设计合理、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附属设施配套齐全。

三、属于本市争创“芍花杯”奖计划的工程。

申报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应积极创建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和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四、工程已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质量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并推荐。

第八条 一个工程只能由一个主要承建或建设单位申报“芍花杯”奖。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列入申报表内,并附参建项目质量评定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 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一年内不得申报“芍花杯”奖。

第十条 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的,不得申报“芍花杯”奖。

第四章 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第十条 “芍花杯”奖的申报由承建单位(特定条件下也可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申报资料由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统一汇总申报。两家以上施工企业共同申报时,由完成工作量较大的施工企业汇总申报。 “芍花杯”奖的申报程序:

1、对符合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工程,由施工企业填写《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

2、《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需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芍花杯”奖的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主体结构的监督检查记录,记录中不得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情况(由当地质量监督机构提供);

5、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和监理评估报告;

6、施工单位(含主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招标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8、能反映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中关键环节、部位质量(含节能设计、审图及施工质量)情况和新技术应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原版彩照15张。

以上材料应整理成册(A4规格软封面),装订整齐,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申报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第五章 工程核查

第十二条 为了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审核申报的工程是否符合条件,市评审委员会将组织核查。核查分为对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对工程质量现场的复查两道程序。

第十三条 形式审查由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复查。

第十四条 现场复查组由市评审委员会从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中抽调3-7名相关专家组成复查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复查。工程现场复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介绍,主要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特点、亮点,创新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2、现场核查工程质量状况,凡是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回避或拒绝;

3、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住宅工程应听取住户的评价意见);

4、查阅工程的质量技术管理资料及相关内业资料;

5、形成复查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价意见并签名。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五条 根据形式审查和现场复查的结果,由市评委会办公室将工程项目名单提交市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六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评审委员不少于7人,评选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在每年“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前一个月,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住建委从相关管理单位和相关专业知名专家中抽取。 第十七条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且不少于5人)的评委参加,对申报材料及工程核查情况报告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的工程方可报市住建委审定。

第十八条 市住建委审定批准前,在市住建委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疑义的工程项目由市住建委予以公布。 第七章 奖励

第十九条 对荣获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的主申报单位,颁发“芍花杯”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对荣获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芍花杯”奖参建单位证书;对荣获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的监理单位,颁发“芍花杯”奖监理单位证书。对所有获奖工程予以通报表彰,并向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颁发相关证书。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获奖资格。

第二十一条 参加“芍花杯”奖评选工作的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接受申报单位的吃请。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纪?律处分,直至撤销参加复查或评审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对于已获得“芍花杯”奖的工程,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取消其”芍花杯”奖称号。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亳州市优质工程评审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亳建管〔2012〕5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申报表》;

2、《监理企业申报表》;

3、申报材料封面。

中国中铁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施工工程评选办法

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珠海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推荐)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国网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版

亳州市优质工程“芍花杯”评选办法(现行修订版)(优秀)
《亳州市优质工程“芍花杯”评选办法(现行修订版)(优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