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网络利弊正方一辩辩词

发布时间:2020-03-02 02:51: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陈词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

人类将步入信息时代,网络越来越强烈地介入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贴近我们小学生。小学生上网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呢?我方坚信: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我将从3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

1.必要性。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要让我国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力军的我们,必然要能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的社会,要具有从外界迅速、及时获取有效科学信息的能力,具有传播科学信息的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而因特网恰恰适应了这个要求。邓小平同志不是说:\"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

2.实用性。网络世界资源共享,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金山\",谁勤于在这座金山上耕耘劳动,谁就会有所得。你可以从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可以学会更多课堂外的知识,并灵活地运用课内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培养中学生的创造力。上网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制约,在网上接受名校的教育,有什么问题,你也尽可以随时通过E-mail请求老师的指导。而且互联网上的交互式学习、丰富的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是任何教科书都不可能具备的。

3.现实性。在我省每所中小学建立因特网教室,普及计算机因特网知识,推动中学生家庭上网,实现远程教育与知识共享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网上课内外辅导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与意识,培养学生获取、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再看看我们身边,学校的网站不正搞的红红火火,年段、班级的网页不也都在紧锣密鼓的制作吗?

的确,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存在着一些弊端,但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之下,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对是非、美丑、善恶的判断能力,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在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指点下,必能使我们以一个正确的心态来应用网络这种工具。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让我们相信,我们今天所付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终将会聚沙汇塔,终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盘问阶段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辩友举了我校网站的例子,可是附中网校里有许多信息垃圾,这也是前不久两代会中校领导指出的。现在我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中学生自制性差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呢?

正方三辩:请对方辩友注意,任何新生事物在它开始阶段部分都必不可少带来一些弊端,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事物它们发展的前景和总的趋势,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承认在信息时代网络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请正面回答是或不是。谢谢!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刚才或许没听清楚,在一辩陈词中我已指出网络是一种重要的通讯手段,还指出网络的三大问题,这就说明了中学生上网弊大利,难道对方辩友没有理解吗?请问对方辩友,在网上这种虚拟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往往带着一个假面具,这与水中月、镜中花有什么区别?请正面回答!

正方一辩: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网呢?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反方二辩:我想首先指出,目前国家并没有把上网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还有如果真像对方辩友所说的话,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学生进入地下网吧呢?再请教对方辩友,在中学生上网利和弊兼有的情况下,你是如何判断利大于弊呢?

正方二辩:我认为利是主流,弊只是在网络刚刚产生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刚才的一辩三辩已经反复强调,可见了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请问对方三辩,学以致用,电脑上网作为一门课程是否需要学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网知识付诸于实践?

攻辩小结

对方辩友、老师、同学: 大家好! 首先,我想针对对方辩词做一些分析。 不可否认,对方辩词精彩绝伦,但真理不是修饰而成的,对方辩词中的漏洞依旧清晰可见。 今天,对方辩友罗列了大量的例子,不惜夸大其词地说中学生上网如何坏,如何坏!可对中学生上网带来的一系列利处轻描淡写,甚至像蜘蛛网一样轻轻地抹去!这种不尊重事实,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者说一叶障目的态度,的确无法令人恭维! 网络的弊处也无非是网络游戏、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一些使人迷失自我的文化垃圾,可是这些人为事物为什么要强加到电脑之上,说它是一个伤风败俗之物呢?又是因为什么,这些文化垃圾出现后,不是大力宣传这些垃圾的危害性,以使他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并没有严厉制裁文化垃圾制造者,却反戈一击那些无辜的网络和求知的网民呢?这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它又怎么能使网络百利而无一害呢?

其次,我想针对此次强调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因为网络有着其他事物所不可替代的优势:它可以打破时空界限,使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进行相互交流,可使信息处理更系统,全面;使信息流通更及时、便捷,所以世界选择了上网,我们的教育也应该选择上网。 在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才竞争成为世界竞争的主流,教育面临改革。而网络的出现,无疑成了教育改革的好帮手。面对网络这个五彩缤纷的空间,我们可以轻松、自由地听名师讲座,可以身临其境地畅游奇妙太空,我们学习不再仅限于书本,我们也逐渐拥有了更高的科学素质。 当然,我方也不否认网络存在弊端。因为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利有弊,但正如我方辩友所证明的,如果人们更广泛接触到的是事物有利的一面,我们又怎能说是弊大于利呢?这就像吃鱼一样,我们有时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我们就不吃鱼了吗?不会。因为鱼刺卡喉咙只是偶尔,如果小心一点,是完全可以避免这些情况的。中学生上网也一样。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信心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自由辩论

提问

1对方辩友,听了您方的立论,想再次和您确认一下,您方是不是认为青少年上网会带来许多弊端(对方会说,对啊,比如什么什么„„„„)

2、好,谢谢您,那请问您方了,这些不好的后果,是不是青少年上网必然带来的(对方会说这种现象一定会存在,会有沉迷网络的)

3、好,其实对方辩友刚刚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表达一个意思,就是“过度”的,没有“节制”的上网,会带来以上种种弊端。今天对方辩友其实将他方立场偷换成了青少年“过度”上网弊大于利。

4、对方辩友我们承认,不管是什么东西,过度追求就不好了(比如金钱,网络游戏)但是今天如果照您方这样认为,青少年上网就一定会成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让青少年接触网络?这不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么

5、所以今天对方辩友的大前提就存在一些偏颇,他方今天看到的只是不好的一面,并且认为这种不好的结果是必然性的,对方辩友是不是太过想当然啦。

1.请问对方辩友,现在成绩不能代表素质,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推行素质教育,如果光讲成绩,那岂不是又回到了应试教育的死圈子里吗?

2.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举出种种的特例来证明网络对我们小学生的弊端。但是,我要说任何新事物在新生阶段总会产生一些不适应弊端,像工业革命以及各种封建生产关系等,虽然在刚产生时造成一定的坏影响,但我们能否定它的伟大吗?

3.目前,我国好学校和好老师并不多,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好学的学生对知识的渴求,互联网可以把原来限于有限时空里的优秀教学内容无限扩大,所有能上网的小学生都可以在网上接受到全国一流小学的良好教育,所以上网就显得尤为重要。难道对方辩友不这样认为吗?

4.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弄清楚小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小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家长的管束,这难道还不能避免哪些弊端吗?

5.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一则材料,在杭州有93%的小学生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些不健康的网站。 6.难道网虫们吃喝拉撒都在地下网站吗?他们最终还要回到家和学校吧?

7.对方辩友,难道你们要等到网络都发展成熟,等你们入土的前一天才开始学上网的吗?

8.对方辩友注意,中学生上网在现阶段,主要是把网络作为学习工具与通讯工具,而弊端只是旁枝末节的关系。

9.那请问对方辩友,你说电脑的弊大,那你从来就没有玩过电脑吗?你就没有查过资料吗?你手上的这份资料不就是从网上找来的吗?

10.对方辩友举出了种种例子来证明网络对我们小学生的弊端。但是,我要说任何事物在新生阶段总会产生一些不适应弊端,如果我们只因为它一点小小的瑕疵而扼杀它,那我们岂不是少了很多现在必不可少的东西?

11.如果说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那我们为什么现在就开了电脑课?国家教育局就这么愚蠢吗?

12.玩游戏的成功,让我们知道了要不断的求新,赢了我们就会有一种成就感。这样还能提高学生的自信心,难道不好吗?

正方攻击词: ◇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网呢?

◇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如果说网络弊大于利,美国又怎么会投巨资建设信息高速公路,那不成了助纣为虐了吗?如果弊大于利,那我们学校为什么还要每个教室安装多媒体设备,并且要求老师们每人必须有一台电脑呢?

◇对方辩友必须清楚:网络的产生,由最初的小范围的局域网,发展到现在的全世界范围内的互联网。试想,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是弊端多于利处的话,也许现在就没有网络的存在了,它早已在弊端中灭亡了。你们说是不是呢?

◇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络是有一定的弊端。但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事物,不能因噎废食。我们不能看到一片茂密的森林里有一棵歪脖子树,就要毁掉所有的森林。邓小平爷爷说过:“电脑要从娃娃抓起”,难道我们的中学生连娃娃的免疫力都不如吗? ◇对方辩友脸上好像出现了一丝不安。我知道你们为什么不安,因为你们刚刚从网上下载了许多想战胜我们的辩论材料,现在却在这儿大谈特谈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好个“卸磨杀驴”,好个“过河拆桥”呀! 请对方辩友明确地回答我们,你们承认这一点吗?

对 答

正方: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弄清楚中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家长的管束,这难道还不能避免哪些弊端吗?

反方:刚才对方辩友说小学生在学校是受教育,那么他们是否真的对网上信息有正确的判断力呢?今天中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刚刚播出一条新闻,说的是在河南商丘刚破获的一起叫\"少妇美女\"色情网站的报道;其中每天访问该网站的有5700人左右,而其中50% 以上是中学生。难道这就是对方辩友所说的\"判断力\"吗?

正方:对方辩友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毛病。访问该网站的5700人中有50%以上是中学生,这样只有2500多人与访问色情网站,而全国中学生又有多少人呢?这样我们就可以否认中学生上网的所有好处吗?

反方:对方辩友要知道我们只是了解一部分的材料,还有许许多多的色情网站没有查出来!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一则材料,在杭州有93%的中学生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些不健康的网站。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强调中学生在家里受家长的管束,但是网虫们由于家里过于敏感的经济控制,网虫们就欣然的前往地下网站,到了地下网站那还有谁来约束呢?

正方:难道网虫们吃喝拉撒都在地下网站吗?他们最终还要回到家和学校吗?

反方:错了!上个学期我们学校的《求索》杂志相信大家都忘了,大家应当记得暗访那些地下网吧,噢!就在这里(拿起《求索》杂志),那些老板就是供他们吃,供他们喝,甚至在网吧里住下来,好几天不回家呀!

正方:请对方辩友注意,这些网吧不是我们提倡的正确的上网方式,这是属于国家法律规范问题。谢谢!

反方:我要向对方辩友指出的是网络的开放性,无疆域性,导致法律都难以奏效,而网上法律又难以界定,所以用法律去解决网络的这些弊端是令人怀疑的。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网络的无疆域性是在选址上的,它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谢谢!

反方:可是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国家法律能够正确约束网站。每一年网络上的犯罪率是以40%的速度增加,而每一年的破案率还不到19%。

正方: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网上犯罪是否指中学生犯罪呢?

反方:对方辩友要知道,目前为止大多数的高水平黑客都是求知望强,而电脑水平高超,但内心已变质的中学生。

正方:对方辩友应该承认上网可以受到教育吧。而且我方未不否认网上有可能受到其他污染,但是我们讲的是利大于弊嘛!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谈到中学生上网是一种趋势。但是难道一种趋势都是合情合理的吗?比如当今一些国家犯罪感呈上升趋势,这能够说犯罪率上升是利大于弊吗?

正方:对方辩友,难道你们要等到网络都发展成熟,等你们入土的前一天才开始学上网的吗?

反方:我们并没说上网没有利呀!

正方:我们恰恰强调的是上网利大于弊嘛?

反方:是有利也有弊,但我们辩论的前提是中学生上网,中学生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已经说过它们之间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所以……(反方时间到)

正方:对方辩友注意,中学生上网在现阶段,主要是把网络作为学习工具与通讯工具,而弊端只是旁枝末节的关系。

正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学校、家长对于中学生的教育,可对方辩友就是置若罔闻呀

正:网络病毒是网络特有的现象,但也是不法分子制造的啊,要不我们为什么要审判制造者而不是审判病毒呢?我想问一下反方辩友,吃鱼可能被卡住,是不是因此大家都不要吃鱼了?

反:正因为吃鱼有被卡的危险,我们才不会放心让孩子自己吃鱼啊,才要加以帮助么?别忘了我们讨论的主体是中学生啊。

正:还有哪个中学生吃鱼需要父母喂的么?中学生不是白痴,是有分辨是非能力的啊。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吃的都是被父母挑干净刺的鱼肉,他是不会被卡,但什么时候才学会吃鱼呢?

反:鱼中只有鱼刺,可网络就复杂多了,网络游戏是温柔的陷阱,让中学生乐在其中而不能自拔,网络诈骗让成年人都防不胜防,你怎么能要求中学生能明察秋毫呢?

正:按对方逻辑,既然成年人也不能防范网络诈骗,那成年人也不该上网,既然现实社会中也有诈骗,那我们都不要活了,去另一个世界多清净啊!

反:我方说网络存在诈骗是要大家提高警惕,我们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也不是要禁止中学生上网,而是要加以管理和限制,对方不要曲解我方观点。国家不就立法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了么?

正:国家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但并没禁止中学生上网,而且还专门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对方又怎么解释?过度使用网络会给中学生带来伤害,那是使用者的责任,一些同学上课坐姿不正也会导致近视和脊柱扭曲,难道就能证明中学生上课也是弊大于利的么?对方怎么就看不到上课带来的利呢,对方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阿

反:中学生过度使用网络不正是由于中学生自制力不强所导致的么,这不正是我方要证明的观点么?对方侃侃而谈,说的都是网络利大于弊,可我们要讨论的是中学生上网的问题阿,请对方不要跑题。 正:如果网络利大于弊,怎么对中学生就弊大于利了呢?对方能不能举出对成年人有利而对未成年人不利的例子来么?

反: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和成年人在身心上有不同的特点,我方一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对方辩友是没听懂呢还是没听懂呢?

正:那我方二辩不是已经回应了这个问题么,我看是对方没理解吧。再请问了,如果因为担心牛奶中含三聚氢胺而不喝牛奶,因为担心地沟油而不吃菜,因为担心馒头可能被染色而不吃馒头,那我们只有绝食而亡了。我们怎么可以为一种可能性而放弃营养呢?

反:如果你知道某品牌牛奶含三聚氢胺你还会买么?那我真佩服你的勇气阿。别忘了,是因为我们相信牛奶中没有三聚氰胺时,我们才会购买使用,如果我们确定它有问题,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购买。网络给中学生带来的伤害不是一种可能性,而是实实在在的阿。

正:谁说中学生使用网络就一定带来伤害,就一定会网络成瘾。调查数据显示中学生上网成瘾比例有10%,难道其他90%带来的利反倒可以忽略了么?

2、在网上这种虚拟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往往带着一个假面具,这与水中月、镜中花有什么区别?请正面回答!

(答辩:很多情况下,与人交往,本来就只是一种心理上的需求,只要达到心情舒畅的目的就足够了,不见面又有何妨呢?即使要达到某种实际的目的,也没有必要非见对方不可啊!比如购物,你只要购得物品即可,有没有一定要看见售贷员呢?你见了他(她),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3、刚才对方辩友说中学生在学校是受教育的,那么他们是否真的对网上信息有正确的判断力呢?今天中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刚刚播出一条新闻,说的是在河南商丘刚破获的一起叫“少妇美女”色情网站的报道;其中每天访问该网站的有5700人左右,而其中50% 以上是中学生。难道这就是对方辩友所说的“判断力”?

(答辩:对方辩友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毛病。访问该网站的5700人中有50%以上是中学生,这样也只有2500多人参与访问色情网站,而全国中学生又有多少人呢?这样我们就可以否认中学生上网的所有好处吗?) 问

4、对方辩友要知道我们只是了解一部分的材料,还有许许多多的色情网站没有查出来!

(答辩: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一则材料:据调查,有93%的中学生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些不健康的网站。)

5、我要向对方辩友指出的是,网络的开放性、无疆域性,导致法律都难以奏效,而网上法律又难以界定,所以用法律去解决网络的这些弊端是令人怀疑的。

(答辩:法律是可以约束网络的“信息泛滥”的。至于,法律效力不强,那同样不是网络本身的错,还是人为造成的。)

6、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国家法律能够正确约束网站。每一年网络上的犯罪率是以40%的速度增加,而每一年的破案率还不到19%。

(答辩: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网上犯罪是否指中学生犯罪呢?而且我方也不是完全否认网上有可能受到其他污染,但是我们讲的是利大于弊嘛!对方辩友怎么还是对我们的观点没有正确的理解,仍在这里不断地纠缠不清呢?)

一、(关于网上安全问题) 答辩1:

遭受黑客、病毒侵扰的,都是因为我们对这些问题了解得太少,甚至没有了解。就像用兵之道,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不管是黑客,还是病毒,我们都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来加以防止的,只要我们经常上网查阅有关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一定会慢慢地掌握好这方面的知识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外出做生意或旅游,甚至在上学路上,抑或只呆在家里,不是也会遇上盗窃案的吗?对方辩友,你们说,难道我们会因为有这些恶性事件的存在,就不干任何事情了吗?即使你真的如此做了,难道就能避免所有这些恶果的出现了吗? 答辩2:

网上欺诈现象的出现也并不是网络本身的错误,只是网络这一工具被好行欺诈手段的人利用罢了。就像锋利的刀子,被杀人犯给利用了一样。难道处理杀人事件的原则是毁弃刀子而不惩处刽子手吗? 答辩3:

遭受网上欺诈的人,难道自己就没有错误吗?俗话说:“自己不小心,莫怪扒手没良心!”在网络这个平台上,没有掌握好上网技术、没有看清骗局的“不小心”以及被贪欲所迷惑而迷失了自我的“不小心”,都是受骗者自取其辱的结果。

试想,这样“不小心”的人,他在现实生活中就能完全免于受骗上当了吗?

二、(对于色情暴力和仇恨的不良信息的抵御也与防止网上欺骗的方法一样。除了以法律手段来惩处那些传播不良信息的作恶分子之外,还要靠使用者自己“小心”。如果有些使用者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心”,自己主动往虎穴里钻,那是上帝也救不了他的。)

三、(关于形形色色的信息污染和垃圾)

不少中学生,因为无法处理过量的信息而患上“信息焦虑”等精神病。对此如何解释?

答辩1: 这些容易患上“信息焦虑”的中学生处理不了“过量”的信息,是因为他们对网络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多、不够精,为什么更多的中学生都没有患上这种精神疾病呢?如果他们能更熟练地掌握各种网络知识,那就能避免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了。正像一个不会烧饭的人,偶尔烧一两次饭,就有可能出现诸如被火烫、被刀切的恶果,甚至还会引起煤气瓶爆炸等重大事故呢。你们能说不是这样吗?

四、(关于电脑游戏) 你们口口声声说上网是为了查资料,那么你们在网上用来查资料的时间究竟占总时间的百分之几呢?! 你们上网究竟是为了干什么?难道仅仅是查资料,从来没有去BBS上灌水、去泡泡堂玩过吗? 对方辩友说上网可以查资料,但是中学生上网就是查资料吗?同时对方把“上网”等同于“网上教育”这不明摆着偷换命题吗?那么你对许多中学生网上聊天、搜寻色情信息,作如何解释呢?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吗?

答辩1: 诚然,我们上网并不一定是去查一些资料,但是难道游戏就没有好处了吗?据我所知,有不少电脑游戏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玩游戏的成功,不仅让我们产生一种成就感,还能让我们懂得要不断求新的道理。 不知对方辩友是否玩过一款名为《牧场物语》的游戏,在这款游戏里,你需要自己经营一个牧场。这样从小培养我们的责任感,难道有弊处吗?

答辩2: 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对方,我们上网大多在查资料,有时也玩玩游戏。但请对方辩友明确今天的辩题,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上网利大还是弊大,而不是玩游戏好不好! 其实,游戏可以寓教于乐,在玩游戏的同时,我们依旧可以得到许多启示。游戏就像一个童话故事,请问对方辩友究竟是喜欢“三字经”呢,还是喜欢听童话?

答辩3: 网上聊天并不见得就没有好处:可以交友、讨论问题„„缓解一下学习的紧张情绪,做到张弛有度有何不好呢? 至于对方辩友说,许多中学生在网上搜寻色情信息。请问,“许多”是多少多呀?你是不是其中的一个呀? 对于确实控制不了色情信息的同学,我们只能说他们缺乏自制力,这是他们心理不成熟的表现。对于这些心理不成熟的同学来说,没有网络他们就不会犯错误了吗?

五、(关于“上网综合症”) 现实中,中学生上网已带来了诸多危害:

中学生极易沉浸到网络的虚拟化生活空间中,一旦回到现实社会就产生一种孤独感,患上“网络疏离症”,成天高唱:网络是我家,我的眼里只有它。这样,不仅对心理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同时在生理上也会遭受极大的危害。

中学生正处于快速发育阶段,但是他们一上网就是

四、五个小时,不仅眼睛超负荷运转,危害视力;也使得脊椎变形,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据一项调查显示,不少的中学生成了小“网虫”,沉湎于网上,将90%的时间用到网络游戏上,做了网络的俘虏,为网络所累,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 网络游戏不仅耽误了学习,甚至导致中学生走上犯罪道路。据2000年4月《广州日报》报道,一名15岁的中学生为了“随心所欲”地上网玩 网络游戏,竟然杀害自己的表姐,以达到占有她电脑的目的。 现在因为上网过度而引发的疾病并不少,像“上网综合征”等等,对方辩友对此又如何解释呢?

我们今天讨论的特定主体是中学生,他们是特殊的群体,他们易于接受新鲜事物,求知欲望极其强烈,但他们生理、心理还未成熟,对待新事物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自制力差。这些固有的特征,与网络固有的问题,在本质上就构成了中学生与上网之间固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答辩1: 诸如“上网综合征”等等疾病,的确是有一些。但是,对方辩友,你们难道没有上过网?你们上过网,又为什么没有得“上网综合征”呢? 我们中学生是受过教育的,还是有一点自制力的,绝大多数同学是不会上网过度的,因此,这类疾病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毕竟是少数!

答辩2: 对方辩友夸大其词了吧?你们说不少中学生将90%的时间用于网络游戏。请问你是如何计算的?上帝给予我们一天的时间是多少?其中,睡觉占了多少?在学校上课时间占了多少?还有其他的体育活动、吃饭、购物等等又占了多少? 答辩3: 对方辩友说(美国有80%的教师、图书管理员经过调查发现,他们的)孩子不能通过网络来提高成绩,可是我要问对方辩友,现在成绩能代表素质吗?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推行素质教育,如果你们光讲成绩,那岂不是又回到了应试教育的死圈子里吗? 目前,我国好学校和好老师并不多,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好学的中学生对知识的渴求,互联网可以把原来限于有限时空里的优秀教学内容无限扩大。中学生可以足不出户,就通过“网上远程教育”在网上身临其境地接受到全国乃至世界一流中学的良好教育。就拿大家印象最深的“非典”来说吧,“非典”时期,广州、北京一些学校不得不停课,为了实行同步教学,人们发明了网校,每周网校教学内容全部和学校课程进度保持一致,我们在全国各地通过上网都可身临其境地接受全面的教育。 请问对方辩友,这样的好处不是网络,谁又能提供的了呢?

答辩4:对方辩友,请问你们,像你们所举的《广州日报》所报道的事件,在我们学校有吗?即使在全国又有几例呢?你们能凭这个别的例子来说明我们中学生都是垃圾吗?能凭这一点说明我们国家完蛋了吗? 答辩5: 对方辩友,请你们务必要本着诚心诚意地交流、切磋的宗旨,正确领会我们的意思。我们所说的要学会利用网络,只是在我们需要的适当时间内。我们并没有说,我们要无时无刻地上网。对于网络所造成的身体上的伤害,只能怪那些同学的自我控制能力差,不知道适可而止地上网。我们甚至还要怪那些同学平时不注意锻炼身体而导致容易受伤。 你们这种不从整体上领会这场辩论赛的真正意义的钻牛角尖的态度,是不是表明了你们的参与是没有诚意的呢?

答辩6: 据有关专家分析,很多中学生因为自卑心理、交往恐惧等现实问题而导致他们在现实中交往的失败,交往需求得不到满足。于是他们选择了网络这种更随意、没有压力的交往方式,既避免了现实中交往的紧张、不适应的心理,又满足了交往需要。 所以,对于那些患上“网络疏离症”的同学,对方辩友,你们能确认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就没有患上“现实疏离症”吗?

答辩7: 会得“上网综合症”的同学,只能说明他们的自制力很差。对于他们,你们能保证他在现实生活中就不会犯其他更严重的错误吗? (人的自制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思想素质、文化素养、意志力量、需要结构等多种因素。对于生理与心理未成熟的中学生来说,我们只能对他们进行正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自制力。如果我们只从反面对他们加以扼守,那么他们的自律能力只会越来越弱。这就像抗生素之于免疫力的杀伤一样的糟糕。) 再说了,一个人自制力差,不是网络的错误。就像其他一切工具一样,网络只是一个平台,无所谓对或错。是人心的险恶才使电脑从万能转变到双刃剑! 比如,刀的用处是众所周知的,但如果让一个没有自制力的暴徒掌控,那么它就变成了杀人的武器了。你们能说这是刀本身的错吗

网络利弊正方四辩陈词

网络购票的利弊 一辩词

正方一辩

正方一辩

正方一辩

正方一辩

正方一辩稿

正方一辩[材料]

辩论赛一辩辩词

一辩辩词知足常乐

网络利弊正方一辩辩词
《网络利弊正方一辩辩词.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