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协 议 书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作 业 队: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完成 处理施工任务,甲方将地基处理工程中的部分土方开挖施工任务交于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和施工地点
工程名称:地基处理土方开挖工程;
施工地点: 。
二、施工工期
老城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核准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工期。
三、工程承包内容
CFG桩地基处理施工中的土方开挖施工任务,包括楼座基坑开挖、内倒等;工程价款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金、水电费、设备进出场等所有费用。
四、承包单价及总价
本CFG桩工程土方开挖承包单价,以原始地基实际体积作为计量单位,开挖土方单价为每方 元,大写:每方 元。工程总价暂时无法核定,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每楼座实际开挖土方数量乘以工程承包单价结算而定。
工程量是甲乙双方现场确任的每个楼座实际开挖土方量为准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基坑开挖图纸一套,作为开挖施工依据。
(2)为乙方提供施工开挖边线,及开挖标高控制点,并负责同质检、监理人员监督验
收。
(3)负责为乙方指定施工人员住宿、生活场所,以及搭建临时住宿设施的场所。 (4)负责向乙方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施工人员宣传和贯彻指挥部和总公司的各项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
2、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开挖线的施放。
(2)负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开挖好的基坑交给甲方施工。
(3)按照甲方指定位置搭建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设施。
(4)遵纪守法、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必须保证施工质量,特别是开挖边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及甲方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否则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和报废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无条件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甲方有权将乙方不符合施工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机械设备清退出场。
(7)乙方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尤其是施工区域位于维族聚居区,尽可能不和或少和当地居民联系,尊重当地民族风俗,避免发生矛盾冲突。若因乙方施工人员原因造成与当地居民的纠纷,所产生的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按照约定完成现场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内倒、清倒桩间土和桩弃土,现场堆放土方的平整等
3、若乙方设备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满足不了甲方施工进度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设备退场,甲方有权要求其他土方队伍进场,乙方不得进行干涉。
六、付款方式
单体楼座桩基施工完成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甲方按单体楼座结算工程价款的80%支付费用(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剩余20%工程款在验桩合格后指挥部工程款到位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
(甲方): (章) 作业队(乙方): (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施工单位:(章)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喀什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作 业 队:(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义务,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人身健康,防止因公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甲方的统一领带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并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生产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发生事故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二、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本协议,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和本协议内容实施。
4、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器设备、机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8、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
10、
三、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2、如果向甲方报告登记造册,接受甲方入场前的教育。如有人员调整,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
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4、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后适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设施和设备。
6、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8、遵纪守法、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9、如乙方在施工中有违背安全规章的,经甲方管理人员两次规劝、警告而不改进者,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元以上/次的罚款。
10、其他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单位(甲方): (章)
作业队(乙方): (章)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