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我县社会管理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进驻中心的县直各系统党委和相关职能单位负责处理所辖区域内的信访事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职责如下:
1、县委信访局
①负责综合协调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系统党委和相关职能单位人员抽调工作;为中心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②负责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登记、分流和交办工作;负责规范信访中心秩序;
③负责督查督办案件情况并收集各系统党委和相关职能单位案件办理材料及存档工作;
④定期听取各系统党委工作汇报,开展信访工作研究,综合分析,反映群众信访动态,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⑤对中央、省、市交办案件按要求上报结案报告。
2、政法党委
①负责综合协调所辖范围内所有信访事项的受理、调查、解决、落实;
②负责将所承办经调处结案的信访案件,提请中心会议研究,同意结案的按要求以有权处理单位正式文件上报办结报告,报信访局备案;
③负责将所承办经多次调处未果的信访案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提请县联席会议研究;
④完成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信访服务中心岗位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