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申请报告
李总经理:
现新会色色就民政活动事宜已与有关部门取得一定联系且工作进展较好,为稳固双方友好关系,需作必要的沟通接待以便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因此,特向公司申请有关人员的接待费(具体人员情况向李总当面汇报)。望李总批示!
特此申请
申请人:新会色色
申请日期:2002年5月29日
《费用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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