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宁县宁州卫生院岗位聘用及认定备
案申请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认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08号)和玉溪市人事局《对华宁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意见》,(玉人事函〔2010〕11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二类,专业技术岗位54名,占岗位总量的87 %,工勤技能岗位8名,占岗位总量的13 %。宁州卫生院编制人数62人,实有人员57 人。其中副高1人,中职19人,助理20人,员级9人,工勤人员8人。
根据玉人事函〔2010〕110号)文件精神核准我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53个:六级岗位1人、七级岗位1人、八级岗位6人、九级岗位7人、十级岗位6人、十一级岗位12人、十二级岗位11人、十三级岗位9人。设置工勤岗位9个,其中,二级1名、三级3名、四级5名。
但因我单位人员情况发生变动,已申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单位的岗位设置进了重先调整,调整后的岗位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54个:六级岗位1人、七级岗位1人、八级岗位6人、九级岗位7人、十级岗位6人、十一级岗位12人、十二级岗位11人、十三级岗位10人。设置工勤岗位8个:二级1名、三级4名、四级3名。 岗位聘用情况已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申请贵局进行岗位聘用及认定。
华宁县宁州卫生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备案认定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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