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警应变措施
1.若所在地点不受影响
1)若所在层数之火警钟没有响号,则表示火警并非在你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即时危险,商场工作人员正在调查中。
2)保持镇定,即使无疏散必要,你亦会可自行决定是否应离开商场。 3)请做好准备,当接获通知疏散或听到所在层数之火警钟响号,即时离开商场。
4)若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层数的火警钟。 2.如听到火警钟响
1)听到本层火警钟响警号时,即表示附近范围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你的工作地点及附近四周是否有火警发生。
3)单元的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失火,并统筹疏散过程。
4)有秩序的离开商场。 3.如发现失火
1)本层走廊之消防电话通知管理部之消防中心或打碎附近的玻璃按钮,该层的火警钟即会响号警告其他租户及自动通知商场的消防中心。 2)请即致电119通知消防局。
3)可考虑尝试利用火警钟附近之消火栓设备灭火。但切勿冒生命危险。切勿尝试用水扑救由电源引起之火警。 4)倘若火势无法即时受到控制,请即离开商场。 4.火警疏散
1)保持镇定,并依照消防人员、商场管理人员及贵公司之消防责任人的指示行动。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器及门窗。
3)贵公司之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前和疏散后,点算所有职员及到访者之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人员。若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即时通知消防主管或商场管理人员。
4)利用走火通道离开商场,并关闭所有防烟门。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均须离开商场,到外面集合,切勿集结在大堂内。
5)切勿使用升降机。所有升降机在火警钟响号时会自动停止操作。 6)各租户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或到访者,若需要消防人员援助,请通知商场管理部。
7)未经消防部门或商场管理人员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商场。
8)非必要时请勿致电商场管理部,以免防碍其他重要电话通讯。如消防责任人需要进一步资料,则应直接向“消防控制中心”查询。此中心将于商场附近之“临时疏散集合处”。
第二章 本商场及其消防安全系统
1.火警应变措施
请紧记为阁下之安全而制定之火警应变措施(详见第一章)。 2.消防官
消防官是消防局在火警现场之最高指挥官,抵达现场后会负责统筹整座商场的灭火工作。
3.贵公司之消防责任人
请确认贵公司之消防责任人及其助手。一旦遇到火警,请依照消防负责人的指示行事。 4.火警钟
本商场之破玻璃按钮俗称火警钟
,均附有清楚标志,并装置在消火栓附近;消火栓亦附有清楚标志。火警钟
一经按动,火警钟即会响号,并通知商场的消防中心。除紧急情况外,请勿随便使用。 5.自动火警监察系统
本商场有自动火警监测系统。一旦有火警迹象,该系统即会自动报告消防中心。同一消防分区内,只要有壹个火警迅号返回消防中心,该区的火警钟即会鸣响,发出警报。 6.紧急出口
通往走火通道的出口 ,均设有灯光照明的中英文指示牌。 7.走火通道
走火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均按消防局之要求可以自行动作。 8.防烟门
经特别构造之防烟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走火通道。故防烟门切忌
住打开。 9.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时,请使用最接近的走火梯,迅速撤离商场,到地面街道出口。 10.安全与保安
贵公司职员若需在营业时间后留在商场,请先向商场管理部申请,并留下联络电话。当所有职员离开商场后,亦请即通知商场管理部。 11.公众通讯系统
1)本商场的公共走道均设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将会利用该广播系统播放有关消息和指示,内容见于第四章。此外,消防人员或商场管理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亦可利用该系统作其他宣布。
2)通常所有讯息将以中文宣布,管理部亦会可能同时用英文宣布。 12.火警钟试验
本商场之火警钟,通常每隔几个月试验一次。如有试验,商场管理部将以书面通知各租户或经公共广播系统广播有关试验消息。
第三章 消防责任人职务指引
1.职衔定义
单元消防责任人由租户各自委任,通知本物业管理部并获发责任书,负责其单元内一切防火事务。 2.日常职责
1)熟悉商场所发之《火警应变措施》指示及清楚知道一切火警程序包括防火、火警讯号、疏散及商场内各种灭火设备之使用方法。若有疑问,可向商场管理部查询。
2)不时翻阅《火警应变措施》,并将〈火警应变措施〉海报张贴于当眼的地方,以协助职员了解内容。
3)担任公司联络,协助商场执行为租户安排之走火演习。
4)草拟及制订适当内部措施,使公司人员遇到警钟响号或火警时通知负责人。此等措施,必须与《火警应变措施》相辅相成。
5)在防火及其他安全事务方面,按照消防责任人委任书的防火责任要求监管贵单位之防火工作,代表租户与商场管理部保持联络。 6)确知商场管理部之电话号码。 3.警钟响时应尽职责
1)穿戴身份易于辨认之衣物,例如帽、臂章或襟章。
2)确保管辖之商场所有人士听到警钟响号。若有疑问,应到洗手间、会议室、储物室、保险库等搜索。
3)检查楼梯及走火通道情况,若有浓烟,应即避免使用,并马上疏导所有人士至其他紧急出口。
4)指示职员到达地面街道出口途径。
5)商场内若有人未能及时逃出,应即向商场管理部或消防官报告,若商场内有伤残人士,更应加倍留意。
6)若遇轻微火警可利用商场(或租户)所安装之灭火设备,在安全情况下,将火扑熄。切勿使用自来水喉或水剂灭火器扑救由电源引起之火警。 4.重要提示
遇到警钟响号,只有消防责任人及其助手可以致电或亲自与商场管理部联络。如非必要,切勿致电商场管理人员;该处之电话设备,只应留为紧急联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