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石 乡 南 台 子 学 校
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学校应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5.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6.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三、现场指挥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学校抢险救灾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上级指挥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总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所在镇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镇政府。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市、镇相关领导单位。
2.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3.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4.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指挥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