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商用签证」
1.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签证申请书(贴附白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 护照(申请人本人签名)
(3)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山东省管辖区内的申请)
(4)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工作年限)
(5)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 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2.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 招聘理由书
(2) 停留日程表
(3) 身元保证书
(注) 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省略身元保证书。
(4) 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
﹝I﹞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
法人登记簿謄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
(注)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
﹝II﹞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以下①或②项中的任何材料均可
① 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② 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短期商用等」.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工商短期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