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让协议书
协议编号:20130708B
签订日期:20130708
协议签订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迁XX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
甲方:宿迁XX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宿迁市宿豫开发区昆仑山路
法定代表人:周XX
乙方:宿迁市XXXX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宿迁市宿豫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黄XX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土地和厂房等资产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
1.自有工业用地。产权登记面积30亩(20000M2),登记使用年限50年,产权登记证号(2007)0262。位于宿豫开发区昆仑山路XX号。
2.甲方的厂区内全部房屋、建筑物和围墙、道路、车棚、门禁系统、供电系统。房屋所有权登记面积4545M2,房产证号07-219X 。
以上两项整体转让。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产权。
二、转让价格及税费负担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支付价款320万元,余款260万元由宿
迁市飞XXXX有限公司提供货款抵押担保,在9月30日前付清,甲方净得现金价款580万元。如9月30日前乙方未能实现余款现金支付,甲方扣除宿迁市XXXXXX有限公司货款,扣款金额调整为300万元(即支付总价调整为620万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营业税、营业税附加等所有国、地税种和政府收费,以及协调政府部门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时间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时提供与宿迁市X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抵押担保协议》,宿迁市XXXXXX有限公司与江苏XX机械有限公司同步签订《抵押货款划拨协议书》。乙方在2013年7月9日前支付甲方首期价款320万元,余款在2013年9月30日前付清。(如乙方需要甲方转让股权,余款打入江苏XX机械有限公司账户)
四、资产交接条件
首批价款支付后,乙方提供宿迁市XXXXXX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协议,甲方安排好设备搬迁和人员遣散后,在7月底前配合乙方办理资产过户和厂区接管手续。
如上述条件没有达成,乙方不得进驻甲方厂区,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办理资产过户和厂区接管手续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7月9日前将现款320万元打入甲方账户,则本协议终止,甲方有权重新寻求合作单位。
六、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
向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3、如乙方出于减税考虑需要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过户甲方公司股权(壳资产),则需由甲方的股东方江苏XX机械有限公司与乙方重新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不作为资产出售作价依据,仅指定用于股权过户。乙方亦需配合甲方完善股权出让账务处理的相关文件。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宿迁XX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宿迁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