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1个月,从2013年10月15日起至 2013年11月15日止。(以款项到帐日起计息)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五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伍
万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签订∶2013 年10月15日
《借款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