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南省卫生高级职称晋升政策解析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2.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在统计源期刊,其他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3.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临床工作总结,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 18610589336 可发表后付费。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2.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至少1篇,统计源期刊至少1篇,另2篇可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 18610589336 可发表后付费。
《海南省卫生高级职称晋升政策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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