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时救助应提交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写明家庭经济状况、临时性突发性致困原因和申请救助数额); 2.村(居)委会证明书。村(居)委会派员入户调查核实情况,作出证明意见并有调查人俩人签名,加盖公章; 3.村(居)委会证明书交乡镇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公章。
4.提供疾病、火灾等临时性突发性致困材料; 5.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五保证明等; 6.提供申请人县农行卡账号(复印件); 7.如申请人不能到场办理,须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委托证明书,同时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县农行卡账号(复印件)。
《申请临时救助应提交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