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记工作纪律
1、必须服从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自觉摆正与村支两委的关系,做到指导不领导,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
3、严格考勤制度,在工作日内吃、住、工作在村,严格考勤请假制度,考勤由乡镇党委和村党委组织具体负责。
4、坚持党性原则,不准散布有损大局的言论,不准打牌赌博,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坚持廉洁自律,不准在任职的乡镇、村报销个人的费用,不准参与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或低价购买农副产品。
第一书记职责目标
一、“第一书记”与任职单位党组织同时任职单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职单位各项工作由党委组织书记具体领导,“第一书记”实行“指导、把关、督促、协调、服务”,不代替、不报办任职单位领导班子工作。
二、“第一书记”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立足任职单位工作实际,坚持抓党建与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相结合,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工作薄弱单位转化升级,总体上实现基层党组织有战斗力、党组织书记有能力、党员队伍有活力、党组织运行有保障力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第一书记”到村(居)任职,要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1、有好带头人。通过物色、培养、帮带,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负责人,力争任职村班子建设整体水平达到本乡镇中等以上水平。
2、有集体收入。立足村情实际,拓宽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村级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优势,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利用。
《第一书记工作纪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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