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小学
2009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县教育局、乡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建设,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每节课必须到岗,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
3、配合班主任做好安全日查工作,对教室设施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做到一日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汇报。
体育教学过程中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4、出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二、考核
1、考核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各责任人每学期书面总结一次,平时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岗位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
三、奖罚
1、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年终目标考核上一档次。
2、未达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意一条职责,该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实行一票否决制。
3、对责任人负责的安全工作出现问题,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降档处理。
4、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弄虚作假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学校作出必要的处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提请教育局、乡政府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金山中心小学校长签字:
课任教师签字:
《金山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_课任教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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