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
根据平乡县教育局严禁暑期乱补课、乱办班的通知、平乡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管理规定,和学区学校的相关规定,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1.我保证不集中补课或举办其它名义的辅导班、培训班。
2.我保证不办班补课。
3.我保证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有偿补课。
4.我保证不向学生推荐或动员学生参与课外辅导班。
5.我保证不以他人名义办班补课
如违反上述保证,我自愿按“平乡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教师签字:
学校
2013年7月6日
《教师保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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