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信用社(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9:53: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信用社(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及时反映、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全省信用社(银行)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信用社(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

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包括:各办事处、市联社,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及辖内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以及经营管理与其他突发性事项。

(一)重大突发事件。

1.辖内出现支付风险或挤提苗头;

2.辖内发生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金融诈骗案件;盗窃现金10万元以上案件;抢劫营业网点或运钞车案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爆炸案件;绑架信用社、合作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案件;丢失、被窃枪支、弹药和涉枪案件;贷款1000万元以上、出现重大风险、预计可能造成100万元以上损失的;辖内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施破产、改制等行为,可能危及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

3.因技术故障、网络攻击或遭人为破坏,造成1个县域范围内营业机构发生网络故障,在1个营业日内(8小时)难以恢复,涉及1个市范围内中断4小时,严重影响正常营业和工作开展的;

4.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经济损失或账册、数据损害;

5.有可能到省、进京的信用社员工或客户群体上访事件; 6.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突发事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

1.各办事处、市联社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及其变更;

2.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因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

3.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

4.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因意外伤害、疾病、学习等造成岗位空缺1个月以上;

5.辖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内部管理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6.辖内因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限制营业、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事件;

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

1.遗失重要空白凭证、账簿或印章,可能或已经造成资金风险; 2.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等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因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发生的经济案件和资金风险案件;

3.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涉诉和纠纷情况;

4.资产、负债或表外业务发生100万元以上大额经营损失;

5.新发生或新发现的100万元以上违规担保、违规贴现、违规拆借、违规吸储或放贷等违规经营行为;

6.辖内一个或多个营业网点中断营业1个营业日以上的;

7.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财政、工商、税务等其他监管部门在全辖范围内进行检查的情况、监管意见及建议、处罚决定及结果;

8.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和内容

(一)报告对象及形式。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办事处、市联社要以《重大突发事件专报件》(附件1)电传的形式,及时向省联社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监察保卫部;情况十分紧急的,也可先以电话形式报告,然后再补送书面正式报告。对特别重大的紧急情况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高级管理人员或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以《重大事项报告书》(附件2)的形式进行报告。

辖内出现挤提苗头或发生挤提突发事件,各办事处、市联社应在报告省联社的同时,按规定报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局派出机构。

若发生的重大事项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各办事处、市联社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二)报告内容。

1.挤提事件要报告说明挤提的原因、时间、地点、参加挤提的人数、被挤提机构及其资产负债和头寸情况、风险蔓延情况;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局派出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和机构本身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事态发展的预测。

2.其他重大事项要报告说明发生的机构名称、起因、发生时间、地点、事态的发展情况、风险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事态发展预测及对策等。

三、重大事项报告的工作要求

(一)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重大事项发生后,各办事处、市联社要以最快的方式向省联社报告,具体报告方式根据事项紧急程度掌握。原则上,出现挤提苗头或发生挤提事件要立即进行报告;其他重大突发事项,要在接到报告2小时、事发4小时内向省联社报告;其他重大事项应在接到报告4小时、事发24小时内向省联社报告。首次向省联社报告后,办事处、市联社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的情况,处置情况与处置结果随时续报,直至处置完毕。报告要在基本弄清事件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报告内容要尽可能全面和准确。

(二)一事一报,要素齐全。

要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报告,一事一文,主题突出。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并做到文字简练、内容充实、数据真实可靠。

(三)严格遵循保密规定。

要坚持保密原则,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和重大紧急情况的保密规定报告各重大事项,严防因泄密而引起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四、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落实

各办事处、市联社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主任(理事长)是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要切实保证重大事项报告渠道的畅通,任何人不得干预和限制有关单位、人员及时如实地向省联社报告,更不能压住不报、虚报、假报。对不按本制度要求及时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影响问题妥善处置以及造成一定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有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也要早分析、早预测、早发现,并及时启动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向省联社报告。

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某信用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信用社(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信用社(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