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
本人任职鹤山市桃源镇卫生院岗位工作期间,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以及本院制订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行医若干规定及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并向医院作出以下承诺:
一、做到廉洁自律。本人承诺在诊疗、医药购销、物资采购、基建工程以及组织职工活动等公务交往中不以任何名义索要、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赠送的“红包”、回扣,并承诺本人的家属(父母、配偶、子女)不得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索要、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赠送的“红包”、回扣。
如无法拒收的“红包”、回扣,于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交医院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登记处理,逾期不交按索要或收受论处。
二、如本人、家属违反上述规定,索要、收受工作中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赠送的“红包”、回扣,愿意按照《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接受处分。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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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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