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奎文、永征等廉租房
供水协议书
甲方: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望江县公用水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根据凤凰、奎文、永征等廉租房小区 项目室外给水管道接水工程的需要,经乙方同意对该小区进行供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按照县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F-1990-020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凤凰、奎文、永征等 廉租房供水工程。
工程地点:望江县 西外环、高士 路
工程内容:室外给水管道安装
二、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三、供水方式:由乙方供水,并保证质量(按国家相关验评标准)给甲方一户一表(机械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供水平面图及各户位置和户主名称,制定该小区的供水管道安装方案,以设计图纸供水方案为准。
四、施工范围:从主干管网接口处开始,到接通用户水表前止。
五、合同价款:经审计、招投标后,该工程造价为玖拾捌万玖仟陆佰圆整(即:¥989600.00元)。其中凤凰小区为¥653000.00元;永征小区¥186600.00元;奎文小区¥150000.00元。
六、结算方式
甲方此次报装 945 户(其中凤凰小区625户、奎文小区120户、永征
小区200户),工程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其配套定额,按三类取费标准,其中人工费按市场价格调整,主材费按安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量核算按现场发生量,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予以结算,结算只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及税金。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先施工,施工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70%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审计结算后,工程款付至工程造价的90%,余下10%的工程款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下工程款。
八、其他:
1、甲方负责提供单位用户信息资料交乙方办理用户台账,由甲乙双方组织验收,供水水表前的维护、维修工作由乙方负责。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用电及安全的堆料场所(仓库)并负责施工现场协调事宜。
3、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做好安全生产,按操作规程作业,如因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协约责任:甲、乙双方界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质量、金额、单价等)都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议精神执行或另行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解决。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