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信访矛盾化解方法促社会法治建设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人,人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引发诸多矛盾纠纷,一些突出矛盾纠纷往往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带着这些问题,2015年2月至4月,通过对十个乡镇办事处10余名信访人和100余人群众的调查,在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处理结果满意度不尽人意的情况下,走信访途径的还是占很大一部分。对新的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仲裁程序知之甚少,但是,经解释后有意愿选择该程序的,结果还是比较让人满意。
由此,为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使乡镇政府摆脱处访之累,使信访人摆脱奔波之苦,共同建设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就要在现有信访矛盾解决机制改革上着眼。一方面要从信访人自身上着眼;另一方面要从信访矛盾化解的方式方法上着眼。具体路径分析如下。
一、关于信访人自身的解决路径
通过对相关人员的调查,发现一般信访的缘由有的存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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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信访处理机制的解决路径
现有的矛盾解决制度有人民调解和诉讼,人民调解的伤害最小,但反悔容易,约束措施弱,可信度低;司法调解和诉讼伤害大,有些可能会因此结仇几辈子,有约束措施但执行难。
纵观全国各地在解决信访矛盾的处臵工作,在创新方式方法上比较有效且信访人满意的是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2011年,吉林市司法局、吉林市律师协会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的指示精神,组织全市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并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为信访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简称“信访中心”)。信访中心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介入和参与化解信访矛盾,让律师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发挥律师在息访维稳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律师通过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宣传法律、提供法律援助,为人民群众所信任;这不仅是对现有信访体制的有益补充,也是对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实践,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为有效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减小伤害,迅速执行,借鉴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结合我国的仲裁制度,需要建立一个全县的仲调委员会,该委员会以律师和乡村德高望重懂法律之人组成。建立一个仲调委员库,每次仲调由矛盾方自己选择一名仲调员,双方共同选择一名首席仲调员,首席仲调员由律师担任,推荐不出的,由当地律协指定,仲调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少数服从多数,也可以选择分歧最小的意见执行,但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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