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经费
1、每月16日,由生活委员向部门内所有成员收缴100元整,作为部门经费。(节假日顺延)
2、部门成员离职时,生活委员计算人均剩余经费,并将人均剩余经费(保留整数,四舍五不入)返还给离职成员。
3、新入职成员,以入职时间进行计算收缴:
入职时间为当月15日之前(含15日),需缴付经费100元整;
入职时间为当月15日之后,且当月剩余天数≥7天,需缴付经费50元整; 入职时间在当月<7天时,则不需缴付经费。
4、部门成员请长假时(≥30天),生活委员计算人均剩余经费,并冻结请假成员经费,待请假成员返岗时解冻。
5、部门成员结束假期后,缴付经费规则参照新入职成员。
6、部门举行大型活动、聚餐(人均≥50元)时,未参加成员的部门经费不进行扣除,部门经费不够时,应向参加成员进行额外收缴。
7、部门成员的家庭成员参与部门活动时,费用自理。
部门经费由生活委员进行收缴记录管理,主要承担部门活动、聚餐等开销,理论上每月只收取一次。当活动所需费用较大,而经费不够时,可向参加成员额外收取多余部分的人均费用。
轮替
生活委员每月轮替一次,轮替时间为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轮替时,原生活委员就部门经费余额以及部门经费记账表,与新接任生活委员进行对接。
生活委员的职责
1、收缴部门经费,管理并记录经费的收支情况;
2、负责部门的日常及活动花销;
3、组织部门活动,并负责制作活动方案;
4、部门会议前,负责预定会议室;
5、部门会议时,负责记录会议纪要;
权利
1、部门成员有必要支持生活委员的工作事宜;
2、生活委员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可在既定工资的基础上,
《生活委员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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