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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方责任险理赔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02 17:37: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青岛校方责任险理赔政策解读

1.理赔依据的政策规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07〕19号)、《青岛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青教办字〔2007〕50号)

2.理赔条件: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因学校疏忽和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青岛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的在册学生均属保险范围。

3.理赔程序:学校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拨打95512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拨打教育局风险管理办公室报案电话85019331,通知风险办学校出险。出险学校报案后填写出险通知书,出险通知书加盖学校、所属教体局公章后传真给教育风险管理办公室。传真电话:85019327

4.理赔数量:在校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万元。

5.理赔时限:1.小额无争议案件自收集起索赔资料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2.重大案件自首及其索赔资料且双方达成赔付意见一致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3.超重大案件自收集起索赔资料且双方达成赔付意见一致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

6.理赔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1.出险学生学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公章)2.出险通知书原件3.就诊医院门诊病历本、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4.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票据5.如有误工损失(限监护人),须由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工资证明(如工资超过青岛市纳税标准(1600元/月),应出具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6.赔款收据(填写学校的帐号、开户行、户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1号塞纳商务中心416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咨询电话:85019331

投诉电话:82717271

校方责任险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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