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乘车安全责任协议书
根据县教育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同家长签订学生上学、放学(包括放假)乘车安全责任书,提醒家长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给学生创设一个安全成长的环境。具体内容如下:
1、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家长为孩子选乘的车辆,必须要保证证件齐全,牌照完备,有营运手续、车况运行良好。
2、家长要教育孩子坚决不乘坐非客运车辆和超载超员的车辆。尤其是在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客运高峰时期,绝对不能乘坐超载超员的车辆。
3、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要提醒学生乘车时要等车停稳后,再有秩序地上下车,要相互照顾和谦让,不拥挤打闹。
4、家长要教育孩子听从驾驶员、乘务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要求。
5、家长要提醒学生乘车过程中不向车外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更不能将头和手伸出车窗外,以免造成危险。
6、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或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保险凭证、无行驶证);无三角木、灭火器等安全器材车辆;报废车、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和非法营运车。 ②临时司机代驾。
③驾驶员酒后驾驶。
④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⑤驾驶员存在身体或心理健康等问题。
⑥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时存在安全隐患。 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⑧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7、家长自行安排车辆(包括:自己驾驶、搭车、租用、托人接送等)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由家长自负,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因家长和学生不能遵守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和要求,违反安全责任协议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此责任协议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家长一份,学校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
班主任:家长:
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