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分户证明
兹有本村村民郑泉良,申请将其本人及妻儿户口从原户口(户主:郑和富)中分出,并在本村另立新户口(户主:郑泉良)。
经调查核实,该村民原户口共有6人,户主为郑和富,户主儿子郑泉良已结婚并生育有两个小孩,现其儿子一家已与父母分开生活,各自经济独立,该户全体家庭成员已就分户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符合分户的有关条件,请镇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证明!
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
2017年7月9号
《村委户口分户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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