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入学资助工作承诺书
为做好2012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10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皖教秘[2012]24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校长是此项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等有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根据《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审核关,做到资助范围界定准确,资助对象认定准确,资助标准执行准确,确保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享受到资助。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名单同时上报县教育局)公示无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放到每位受资助的学生手中,并组织学生签收。
3、根据《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如发现有领取资助款后,不到高校报到注册的,学校将负责追回资助款。
4、我校在开展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中,如有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或弄虚作假、资助学生名不副实等问题,愿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和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承 诺 人: 0一二年七月二
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项目申请表填写说明
(原稿)关于做好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承诺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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