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6: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我局制定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1 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法制观念,推动环保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今年9月份举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当前的环保形势,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提高环保意识、民生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污染治理,保障环境安全,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环保知识培训活动(9月15日前)。邀请环保部、省环保厅领导或专家授课,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环境形势、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政策的自觉性。

(二)开展新闻媒体采访活动(9月15日—25日)。与济源日报社、济源电视台结合,选派记者深入基层采访,制作专题栏目,重点对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现场采访,让企业负责人就清洁生产落实情况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印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手册(9月20日前)。搜集《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环保部今年印发的56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将我市列入全国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等内容编印成册,向全市各镇(街

2 道)、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发放,引导各级各部门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四)公布一批环保“黑名单”企业(9月30日前)。根据我市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情况,在济源日报、济源电视台和济源环境监察网上公布一批环保“黑名单”企业,明确存在问题和治理要求,督促企业限期关停或整治到位。

三、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司其职,明确责任,专人负责,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要密切配合。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要做好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和有关企业的协调、沟通工作,配合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保存好相关影像资料,确保万无一失。

(三)要保障有力。要确保人员、经费、设备和车辆等落实到位,保证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附件1.济源市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企业清洁生产承诺内容

3.济源市2011年国家和省有关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3 附件1

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我市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亚洲(副局长) 副组长:解会军(副局长)

杨 涛 (副局长)

员:任战红(办公室负责人)

杨顺田(科技规划科科长) 姚东平(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刘海珍(环境影响评价科负责人) 姚永祥(污染防治科科长) 王春喜(宣传教育科负责人)

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由副局长王亚洲总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副局长解会军牵头负责邀请环保部、省环保厅领导或专家,以及环保“黑名单”企业的确定等工作;副局长杨涛牵头负责后勤保障和现场采访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组。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1、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邀请领导或专家的接待、会议室布置、车辆调配使用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2、环保知识培训组。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

4 签到、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手册的编印发放等工作。

3、现场采访组。由宣传教育科具体负责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做好采访和报道工作,科技规划科配合做好企业负责人清洁生产承诺工作,监察支队配合做好对国控省控企业的现场采访工作。

4、媒体公布组。由宣传教育科和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在济源日报、济源电视台和济源环境监察网上公布环保“黑名单”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小结

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环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环保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环保法律法规

环保宣传月活动计划(推荐)

安全环保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节能环保宣传月活动方案

小学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
《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