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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大保护 大利用

发布时间:2020-03-03 03:35: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用“大保护、大利用”理念破解

凤凰古城保护发展难题

摘要

凤凰古城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湖南乃至全国最吸引游客的古镇之一。随着人气的上升,小镇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本文通过对凤凰古城发展现状的分析,实事求是地论述了旅游对解决当地民生问题的意义,辩证分析了旅游对文物保护的正、反两方面影响,重点阐述了适度牺牲短期利益对小镇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大保护、大利用”是破解小镇保护发展难题出路的观点。

关键词

凤凰古城文物旅游保护发展

凤凰,因有一山酷似展翅欲飞的神鸟而得名,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西南边,县治总面积1700多平方公里,人口44万。自2000年,凤凰开始发展旅游,十年旅游使得这座静谧的小城闻名遐迩。从2002至2011年间,共有近30位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到凤凰考察指导,朱镕基总理为凤凰题词“凤凰城”,吴邦国委员长为凤凰题词“天下凤凰美”。 2007年凤凰被列为“中国旅游强县”,2009年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旅游业毫无争议地成为凤凰县的支柱产业,令凤凰成为了旅游界的一块“金字招牌”。

一、旅游对于凤凰民生的现实意义

1、刺激消费,拉动需求,推进经济飞速发展。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凤凰县接待的旅游人次为108万,5年之后,这个数字翻了将近4倍,达到426万人次。2003年,凤凰县的旅游总收入为1.5亿元,门票收入1800万元,到了2008年,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超过59%,旅游总收入猛增为19亿元,门票收入也增加至1.29亿元。截止2012年岁末,前来凤凰旅游的朋友竟已高达上亿人次。旅游产业经济收入由2001年7430多万元提升到2011年的44.31亿 1

元,年均增长幅度超过10%;

2、吸引投资,促进了农业、工业和商贸、建筑、交通、邮电、通讯等行业的全面发展。旅游产业成为拉动凤凰县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而旅游带动下的各产业发展效应更是优化了产业结构,在旅游业的带动下,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总量扩张、结构优化、收入增加、活力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3、宣扬历史文化,传承民族特色文明。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使地域特色文化及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为世界所熟知。有凤凰古城、黄丝桥古城、中国南方长城等物质文化遗产,也有蜡染、茅古斯、苗银工艺、扎纸、傩堂戏等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旅游产业的迅速崛起也提高了人均收入水平,带动整体经济发展,各色苗寨等生态文化旅游也随这一东风而起,农村经济有所发展,从整体上说,旅游业保障了政府财政收支的同时也极大地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

二、文物及相关遗产资源的保护现状

2003—2004年凤凰古城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旅游“十大最好去处”,2004年被多家媒体宣布为“中国五十个必去景点”之一,与山西平遥、云南丽江齐名为“中国三大古城”。十年发展,日负盛名,可随之而来的是小镇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旅游给当地经济、环境、文化陆续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中旅游发展与文物及相关遗产资源保护的矛盾不容忽视。

凤凰县是湘西自治州的文物大县,全县共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26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5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钱伟长说,凤凰“满城风光、满城文物”,美国金介甫博士说,凤凰“是一件天人合一的艺术珍品”。 这座古朴精致的文化名城虽然不大,却保存着许多古老的街巷、寺院、祠堂、亭台楼阁和名人故居,曲折宅院、石板老街、舒缓清丽的沱江和临江的吊脚楼,构成了凤凰城独具魅力的特色,每天都吸引着众多的国内外游客来此游览、采风和考察。

近年,我县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情的文物管理运行机制,实施文物保护单位所有权归政府所有、管理权归文物部门所有、公司行使部分景点经营权的“三权

分离”模式,引进公司共同参与沈从文故居、南方长城等景点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走出一条文物的管理、保护、利用新路子,有力助推小镇以文化旅游为主导的县域特色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我县成功入选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然而,旅游的发展是把双刃剑,在对文物价值的充分发掘带来显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造成的负面影响:

1、文物原生环境及其周边环境遭受建设性破坏。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其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例如在旅游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需要对旅游区的地质等作出一定的环境改变,尤其是在古迹的附近开办宾馆、饭店等;

2、重建、恢复历史古迹以及“仿古”、“复古”之风盛行。当前在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保护方面明显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即热衷于对古迹遗址的修复和重建,而忽视了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实物遗存的保护,从而降低了文化遗产的价值;

3、保护的观念尚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个别的短视行为,造成了文物的破坏。在开发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文物保护和维修的基本知识,或者由于保护的手段不当,使得文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4、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因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护,旅游开发中游客量的超承载接待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游客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游客在游览时不注意保护文物,乱涂乱刻等,都在加速文物的毁灭。

三、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

文物作为祖国历史文化的凝结,不仅具有多方面功能的现实价值,而且具有越来越高、可以永续利用的未来价值。较于其他旅游门类来说,以文物为支撑和内核的人文旅游或文化旅游最具潜力。

要想获得长远发展,必须在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之间权衡利弊。我国当前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以前瞻的眼光创新发展模式、健全发展机制、提高发展质量,努力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这一过程中,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是需要妥善处理的一对利益关系,而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正符合这种利益关系的范畴。要妥善处理好两

者的关系,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循自然规律;既要讲究经济社会效益,又要重视生态环境效益。要抓紧解决当前旅游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问题,同时要着眼未来发展,坚决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而就当前古城文物的保护现状看,我们尤其要认识到: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小镇可持续发展所依赖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就是保护子孙后代重要的衣食饭碗。文物的价值在于其所凝聚的历史文化内涵,利用文物发展旅游,就必须遵循文物保护的原则:保护文物的原生环境,文物维修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这样,地区的旅游才能得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文物与发展旅游的目标是一致的,二者在本质上并不存在矛盾。一方面,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互为前提而存在;另一方面,两者相互促进而共同发展。放弃眼前的一些小利益不一定是遗憾,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失去是为了得到更多,只有学会放弃,才能获得长远大利。

四、用“大保护、大利用”推进小镇的保护与发展

保护文物与发展旅游之间要寻找平衡点,就不能偏离可持续的观念,实行“大保护,大利用”的举措正当其时。

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要利用文物发展旅游,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首先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好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及原生环境,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采取“大保护、大利用”的有效举措,从根本上促进发展与保护的和谐共融。

1、要对文物保护打出组合拳,出台一系列相互配套的“利益驱动政策”,引导全民对实施文物保护,促进旅游长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主动参与。凤凰古城旅游资源密度大,知名度高,地域组合与整体优势好,特色鲜明,开发潜力大,由此,应确立“大旅游”思想、大资源观念和大区域意识,树立新的开发观、资源观和市场观,强化生态意识、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营造旅游最佳环境,扩大旅游容量,增加文化内涵,增强动感旅游,走“市场定位、形象展示、产品创新和品牌营销”的开发路子,围绕一点(凤凰古城区)、一江(沱江)、一线(凤凰古城南方长城黄丝桥古城),打造三大特色品牌(名人名城、楚巫文化和民俗风情),建设旅游精品景区;

2、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

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纲领性文件列入到县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使各级领导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施工单位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施工过程中对文物造成破坏。把《文物保护法》、《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缩编成乡土教材进入全县学校和机关单位,并充分利用“文物遗产宣传月”、“5.18国际博物馆日”、“历史文化名城宣传日”等活动,对文物法律法规知识进行普及宣传。把古城20余条街巷划为严管街,把每年的12月17日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宣传日,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文物保护工作意识,使市民的保护意识由“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氛围;

3、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文物安全。把文物安全工作列入各级领导责任目标。县、乡(镇)、村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文物安防责任状。文博单位健全安防机构,完善了安防设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有专门聘请的保护人员。县文物部门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多次带领安防小组成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隐患。加强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的横向联系,每年都制定文物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和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文物安全检查和打击文物犯罪方面,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有效的遏制文物犯罪的发生,确保文物安全。同时,不断加大城建中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在土地开发中始终把保护文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文物部门为第一审批单位,严格把关,防止乱拆乱建,破坏文物事件发生;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我县2006年投入80万元修建文物仓库,2011年下达县级文物普查及维修经费71万元,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日常工作经费140万元。其中,投入经费37万元对库房安装电子报警、监控录像、防盗防潮等设施,并纳入公安监控系统,文物库房有了安全可靠保障;投入经费50万元对国保单位沈从文故居和凤凰古城堡进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投入120万元维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潭书院,启动肖纪美旧居保护维修工程、准提庵黄永玉壁画修缮维修工作,通过多方争取资金,古城区内马王庙、城隍庙、朝阳宫等我县一大批珍贵的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保护。

“为了你,这座古城已等待了上千年”,环山绕水、钟灵毓秀的凤凰古城已

成为旅客不能抗拒的旅游胜地。坚持“大保护、大利用”的理念,着眼全局,从整体出发,合理思辨,认真统筹,左手策马,右手呵护,建设更美更和谐的湘西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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