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 卫 职 责
门卫由非现役公勤人员轮渡担任,上级要求或特殊时段由官兵担任。其职责是:
(一)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维护好院门内外卫生,保持着装整洁,态度友善,做到形象良好。
(三)保持营门秩序,认真盘查进出营院人员、车辆,交待注意事项,并做好登记;对身份可疑人员、车辆要禁止入内,及时报告所部值班员处理;
(四)时刻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案件,确保营院安全。
(五)接待来访人员,态度要热情,讲究礼貌,冷静妥善处理突发情况。
(六)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立即处理并报所部值班干部处理。
车辆停放管理
(一)营院内有固定车位的车主需按时足额到财务交纳停车费用,有序、定位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二)对进入营区临时停放的车辆,由门卫负责收取临时停车费用并出具发票,逐日把停车收费上交财务。
(三)门卫要对所有进出营院的车辆进行认真登记,对漏记或误记或个人徇私的一经发现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0元,对收费不出具发票的,一经查实,扣发其工资200元。
(四)公休人员亲友车辆进入临时停放,不过夜不收费,过夜每天10元;地方住户临时停车,超过四小后每小时收费5元,不得过夜停放。
(五)所有进出车辆要服从门卫的盘查登记,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碍其他人员和车辆通行;车辆在进出和停放过程中,如发生碰撞、擦挂等皆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门 卫 职 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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