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企业征信授权书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涉及到本企业的相关业务时,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并使用本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并且可对包括本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信贷信息、担保情况等信息进行采集,同时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报送,贵行超出授权书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贵行自行承担。
□ 贷款业务; □ 贸易融资业务; □ 承兑汇票业务; □ 票据贴现业务; □ 保理业务; □ 保函业务; □ 信用证业务;
□ 审核本企业作为担保人;
□ 本企业股东、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向贵行申请办理特定金融业务或与贵行开展特定金融业务; □ 其他情况 。 信息查询授权期限为:自本授权书生效之日至上述业务终结日。
信息报送授权期限为:自本授权书生效之日至上述业务结清信息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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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做出本次授权时,已充分知悉并理解授权条款所声明的内容。若上述业务未获批准,本授权书、本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贵行无需退回本企业。
本授权书自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授权。
授权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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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渤海银行企业征信授权书(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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