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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02 01:30: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显考显妣

“先考”还是“显考” 成语有“如丧考妣”,就是说如同死了父母一样令人伤痛。从这里来看“考、妣”指父母,似乎没有亡故这重意思。那么“考、妣”何以与父母相关?据《考工记》解释:“考,成也;妣,媲也。”具体说就是父亲完成了自己的功业,把儿女养育成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可以安心了。母亲相夫教子,以德仪影响和教育子女,对家庭亦有很大的贡献,其德仪与父亲的功业是可以媲美的。用这两个字指称父母体现着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经济特点。这一模式同时规定了父、母在家庭中的责任与义务。在考、妣之前加一“先”字,意为父母已亡,“先”是“亡”的讳称,“先”又是敬词,与考妣合用就是对已故父母的敬称。

中国古代有谥法制度,古人在人死之后常用一个字来评定人的一生,也就是盖棺论定,其起源至少应在三代的夏以前。桀、纣因其暴虐而被谥桀、纣;子贡问孔文子何以谓文,孔子回答说:“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谓之文。”这就是卫国的孔圉被谥以“文”的原因。谥法的精神是公正,其善恶评定不让帝王,不避将相。但一般的老百姓是无资格受谥的。父母对于子女都是有功的,都是应该肯定的。于是大家都用“考妣”称已故父母,“考妣”也就成了普通老百姓的通谥。“考妣”由原来的指称父母,转而指称已故父母,其词使用范围的转移始于何时已无从考据了。

有时在乡间的墓碑上,可以看到很多“显考”、“显妣”的刻文。“显”取其德行昭著,声名远播之意。古人讲三不朽:“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普通父母与国家谈不上立功,一般也没有什么著述,立言就更谈不上。于是大家从“德”上做文章。“显考”、“ 显妣”就是说已故父、母德行显著,令名远播。这溢美的颂词,我总疑心其始现在功利唯上的现代。 “考、妣”作为通谥,从家庭的角度肯定了父母的一生,更重要得是,这一通谥还责成已为父母,或将为父母的子女,如何来尽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将“先考”、“先妣”改为“显考”、“显妣”,模糊了“考妣”的文化内涵,丧失了其礼教精神,一字之差,相去甚远。孔子当年曾叹曰:“觚不觚,觚哉!觚哉!”有些东西我看还是不改的好。

孺人

孺人,古时称大夫的妻子,明清时为七品官的母亲或妻子的封号。也用对妇人的尊称 迎接了孺人唐氏一同到任。——《喻世明言》。 孺人也指妇人,小娘叫对你说,明日老太太同孺人们下园来看花。——《梼杌闲评——明珠缘》

孺人,妇女封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赠通直郎以上至承议郎之妻。元命妇中无此封号。明用以封赠七品、清用以封赠九至七品官之妻。武职八旗八品以下、绿旗营七品以下妻无封。后改绿旗营正七品妻亦封孺人。如封赠官之母或祖母,则称太孺人。乾隆五十年(1785),规定八品官以下不得赠封祖母。

对一品至五品的官员称诰,六品至九品称勅。一般都用“锡之诰命”“锡之勅命”诰和勅用不同的玺印。一品是夫人,二品也是夫人,三品是淑人,四品是恭人,五品是宜人,六品是安人,七品是孺人,八品是八品孺人,九品是九品孺人。要是因为子孙的功绩而封夫人的,要前面加太字。在古代,“夫人”有时也是对妇女的一种敬称。无论官职大小通称妻为\"孺人\"的情形不多。

五服之制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

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本来的五服指的是五种孝服:斩衰(摧);齐衰(资崔);大功,亦称“大红”; 小功,亦称“上红”; 缌(思)麻。

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比如在山东胶东半岛一带,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血缘关系中五服的计算方法:由于古代一夫一妻,有时有妾,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荣国府贾政与宁国府的贾敬;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现代实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亲离婚、丧偶后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间的区别通常消失,因此计算起来会令人困惑,错以为五服就是五代,实际上五服只四代。从祖父开始向上,不再分别妻妾的子女。

另外,对于长辈及晚辈的称呼实际上也是有相应的说法的。

由自己开始,上一辈为父亲,父之父为祖,祖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由自己往下,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kun)孙,晜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耳孙。

丧葬

老人逝世,俗说“归家”、“过身”、“过背”、“老掉”。入殓,俗说“入棺”、“收殓”。安葬,俗说“过山”、“出葬”。办丧事,俗说“做白喜事”或做“丧事”。入殓、出殡、安葬(俗称“落事”)都要请堪舆(俗称“地理风水先生”)择“吉日、吉时”和安葬的“风水宝地”。

入殓:事前孝子孝孙(男丁)穿孝服由吹鼓乐师导引到平时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丢几个铜钱或镍币到井里或塘里,俗称“买水”。将买回的水为死者洗澡,俗称“抹三下”。在县城,买水之前,由吹鼓乐师导引殡葬人员抬着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称“游材”。入殓后到出殡前灵堂要点长明灯,棺材头部还要加一盏油灯,俗称“点脑头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厅堂数月至数年,俗称“存枋”。穷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择日即葬。

出殡:满堂皆白,事前要祭奠,俗称“烧香”,先儿孙后亲朋按辈分大小依次烧香磕头。祭奠后,儿孙及儿媳孙媳等要跪在棺材前一餐饭,俗称“食材(财)饭”。食材饭时,要请一至二位“命好福好”的人主持斟酒盛饭,酒斟二巡,饭盛二次量少。随意食菜,每碗吃一点。主持人要说些吉利话。出殡时,孝子孝孙要加穿粗麻衣、草鞋、系草绳,持孝杖棍。送葬队伍,由持引魂竹的引路,此人负责丢引路纸。接着是持旌旗的、抱灵牌的、乐队、祭轴、花圈、送葬的亲朋、灵柩、子孙。行至村外交通道口处(城市、集镇走出街口)“谢孝”,由孝子孝妇等跪向送葬的亲朋叩首。谢孝后,孝子才孙扶柩至坟前,把草鞋、孝棍、花圈等丢在坟地上,即参加筑坟。坟筑好后,有喝彩、撒粮米习俗。

出殡的当天晚上请道士念经一至七天,超度亡灵,俗说“做归山灯”。第二天,孝女、孝妇等穿孝服,首次上坟,俗说“拦山神”、“扌罗两朝”。

办丧事:对内亲要派专人报丧。亲朋好友要先送礼,再参加吊祭、送葬、吃饭。丧饭两

餐(正餐),一荤一素,入殓时食素,俗说“归棺饭”、“斋饭”;出殡时食荤,俗说“出葬饭”。 旧时安葬后,有的孝子还会昼夜在灵堂或坟前守护一段时间,俗说“守孝”。

披麻戴孝

披麻戴孝涉及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丧服制度。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首次确立了五服制度,根据血缘亲疏远近的不同规定了五种不同的丧服,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其服丧期限的长短、丧服质地的粗细及其制作均有不同。按规定,血缘关系越亲、服制越重;血缘关系越疏、服制越轻。在丧葬上,中国人忌穿华丽衣服,家庭成员会披麻戴孝,称为「上孝」。孝服的颜色是白、黑、蓝和绿。儿子、媳妇、女儿的关系最亲密,要穿棉制的白色衣裤。戴孝则是在衣袖上端戴上孝布,如果死者是男性,则戴在左袖,女的则在右袖。

守灵

是一种民间的习俗,守在灵床,灵柩或灵位旁。守灵也称为守夜。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 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它是活着的人对去世的亲人的一种纪念。

古时候因为活着的人认为,他的亲人虽然死了,但是灵魂还留在人间,没有去阴间(阴间,就是我们中国的天堂,人死了以后都会去那里。灵魂也很留恋他那些活着的亲人哪,它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去阴间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它会在去阴间之前,回到原来的家里看一看。活着的人害怕灵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会点一盏灯,放在去世的人的尸体旁边(接下来解释古代的人会把去世的亲人的尸体放在家里的客厅里,而不是殡仪馆的停尸房;还有古代人点油灯,而不是电灯的问题)。活着的人害怕灯熄灭了,而使去世的亲人找不到家,于是他们就彻夜坐在停放尸体的房间,保证那盏指路灯是一直燃烧的。

故曰“守灵”

人死后,遗体要在家中稍事停留,谓“停灵”。入夜,则由家属守护在旁,以尽孝道。《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儿媳两个也不守灵。”沈从文《边城》二十:“剩下几个人还得照规矩在棺木前守灵过夜。”

守灵基本上以三天为限,有在住宅内的灵棚、灵堂内守灵的,也有在殡仪馆内租礼厅守夜的。在郊县现在还有\"搁三朝\"之举。《礼记·问丧》中有\"三日而后殓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决断,以三日为之礼制也\"。所以守灵三夜,并不完全出于迷信,而是三天的时间,准备工作都全了,远方的亲戚、朋友也能赶到,足以尽人情。

另解:古时候,达官贵人死后会有不少的陪葬物,其中会有活物,比如,陪葬的人、公鸡等。在他们陪葬前会请一些法师禁锢他们的灵魂,使他们永久地守护主人。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终止于清代康熙年间的,当然后代的人都越来越懂得尊敬生命了。

做七

从死者卒日算起,丧家每隔七天就要举行一次烧纸祭奠,共有7次,俗谓“做七”也叫“烧七”。一般是“三七”。

头七,习惯上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该于魂魄回来前,给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必须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不著也应该要躲入被窝;如果让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亦有说认为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

“五七”比较重要,亲朋也要送来些纸、烛。此中还有一个“回煞”(又名“回殃”)仪式。旧俗以为人死后其魂魄犹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阴魂要回家一次,具体时间由道士推算。届时,丧家把香烛酒食摆好,在地上铺一层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检验死者回来的足迹。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贴纸钱一张,立在门口台阶上或插于死者落气之屋的房檐下,据说阴魂见此就会进屋。用土罐装一煮熟了的鸡蛋置于房屋角,以此贿赂殃神(俗称鸡脚神),让死者鬼魂在家里多待一会儿。这时,一家老少躲得远远的,待规定的时间过去之后,先将一串爆竹丢进屋内,爆完才可以进家。满百日和周年时,还要烧纸祭奠。在人死后的半年或一年时,再给死者做一次道场。

“烧七”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民间传说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尽,七满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民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据说死者从去世之后,在49天内,每隔七天阎王要审问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称“过七灾”。在烧七时,丧家要在大门口挂白纸灯笼,表示家有重孝。头七在家设灵牌,焚香明烛,供献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坟地化纸钱。一般以

一、

三、五等单七祭札较隆重,亲友皆至,孝子要哭灵;

二、

四、六等双七,亲友不来。孝子只烧纸、不哭灵,称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这两个“七”日,亲友都要到坟上烧纸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场。“末七”又称“尽七”,丧家大都要诵经礼忏,亲友也要送冥币、香、纸、大蜡、金银斗等祭奠。“烧七”若与夏历的初

七、十

七、二十七相逢,谓之“冲七”或“犯七”,认为亡魂“逢七有灾,冲七有难”。在关中的耀县和陕南的丹凤县,除认为“冲七”是忌期外,还以“烧七”与月中的初

八、十

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云:“逢七逢八,铜锤铁钗;烧七烧九,阎王请吃酒”。认为烧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阎王要拷打亡魂,遇到这种情况,要提前或推迟一天祭奠。关中一些农村。遇到“冲七”时,孝子要给死者坟顶插纸伞,意在协助亡魂躲避灾难。陕北的延长县,在“冲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纸旗,由子女、儿媳从家门口沿途插到坟前,将亡灵请回家中祭奠,以避过灾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据说亡魂如果来不及回家,可藏于白旗下躲难。

出煞:各地农村还有一种极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习。“出煞”又称“回煞”,据说人死后阴魂还留在家里,“出煞”就是阎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内的某个时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阴曹地府;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时辰回家辞灶。“出煞”的日期和时辰,由阴阳先生根据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时间算定。此俗建国后已摒弃。

守七:民间有“守七”的习俗,死者自去世之日起,其家属每隔7日要设祭1次,直到49天,第七个七日,俗称 “断七”

“断七”为止。其中以“头七”和“六七”(或“五七”)•最为隆重。“头七”晚上祭祀死者,至亲好友厮守通宵,午夜吃“头七馄饨”,派人到他人地里“偷菜”,目的是要被偷之家咒骂,据说骂得越凶,财发得越快。而被偷之家常会察觉近旁人家“烧头七”的隐秘而噤若寒蝉。此俗民间尚存。在死者第五个或第六个七日忌日,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叫做“六七”,遍请亲友前来参祭。死者已出嫁的女儿,于“六七”的前一天晚,置办三牲、果品前来祭祀,人称“烧六七羹饭”。这祭桌一直设到“六七”忌日的下午。“断七”以后,丧礼才告结束。

祖宗十八代

解释:祖宗十八代,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上序依次为:父母,祖,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远祖,鼻祖。

下序依次为:子,孙,曾孙,玄孙,来孙,晜(kūn)孙,仍孙,云孙,耳孙。

称谓从小至大:耳、云、仍、晜、来、玄、曾、孙、子、(自己)、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

六亲

六亲历代说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几种:

1、指父子、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从曾祖兄弟、同族兄弟。

2、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亚。

3、指父、母、兄、弟、妻子、子女。

4、指父子、兄弟、夫妇。

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

六亲应该还指 天地君亲师友,自古弑父者。兄弟相残者甚多。六亲不认的话也不是特别的无情。但是无情起来,天地君王亲戚老师挚友全都不认呢那就是真正可以形容一个人绝情

轮回

轮回又称流转、轮转、生死轮回,意思是众生死了又生,生了又死,生死不已,像车轮一样转动不停,循环不已。

道教教旨,人死后为鬼,生前的修行道行仍然累计延续,所以死后成鬼后,仍然可以继续修真,成为鬼仙。也可以选择投胎。

佛教讲究轮回之说,人死后,会进入来生即轮回。依平生所作善恶,会有六个可能的去处。造恶堕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行善去三善道:天、人、阿修罗。

轮回是佛教的基本理论,认为人永远处于生死循环状态,循环的线路有六条,在哪条道上循环取决于活着时所做的善事和恶事。 例如,做了恶事,死后下地狱受刑,刑满后投胎变动物,动物死后的循环,再取决于它活着时作的\"业\"。所谓轮回,实际上是上下浮沉的生死流转,并不真的像轮子一般地机械循环。轮回的范围共有六大种类,佛教称为六道,那就是(由上而下):天道、阿修罗道、人道、畜生道、恶鬼道、地狱道,这都是由于五戒十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及十恶五逆(十善的反面是十恶,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坏和合的僧团、出佛陀的身血,称为五逆)而有的类别,五戒十善分为上中下三品,感生天、人、阿修罗三道,十恶五逆分为下中上三品,感生地狱、饿鬼、畜生三道。作善业,生于上三道,作恶业,生于下三道。

因果报应

佛教《三世因果经》主要讲:一是人的命是自己造就的;二是怎样为自己造一个好命;三是行善积德与行凶作恶干坏事的因果循环报应规律。

古代阴阳学和佛教都有的名词。中国古代阴阳学认为因果报应[1] 可以中断。唐代以后阴阳学从中国消失现存的《大唐阴阳书》有记载:因果报应是可以中断的,因果报应中断分为2种,一种是人为意识中断,一种是通过结印中断。古代常说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出自《大唐阴阳书》里面关于人为意识中断因果报应的描述。而对于结印阵中断因果报应是在特殊情况才可以中断,中断需要相应的代价,一般是有阴阳师操作在紫冰银结印符正反面雕刻赉渫阵和澞塬阵,之后在按照生日在结印册上结印:农历3到5月出生需添加“木灵御币,故实除蝗,扶桑伞幡”3个结印。农历6到8月出生需添加“竹雀,五音分金,赑屃”3个结印。农历9到11月出生需添加“青竹丹枫,集古兵要,五音分金”3个

结印。农历12月出生需添加“菊葵,木灵御币,百目静”3个结印。这样操作古代人认为可以中断因果报应。

《涅盘经》讲:\"业有三报,一现报,现作善恶之报,现受苦乐之报;二生报,或前生作业今生报,或今生作业来生报;三速报,眼前作业,目下受报\"。我们明白了业有三报的道理,不仅知道干坏事作恶之人,终有报应,而且能真正做到多行善积德,不干坏事的而终得福报的结果。

因缘

缘分到的时候,“因”、“缘”能和合,能生“果”。大因缘生大果,小因缘生小果。

“因”与身心联系,有两层意思,一层指与某个果联系的部分“渴爱”,另一层指与某个果联系的部分“知识”;“缘”与身外之物联系,指与某个果联系的部分身外之物。心物感应触动产生“因”。佛教很注重意会神通,喜欢用“意象”或者“画面”进行直接思维,佛教佛像的两个眼睛总是大而有神,佛像眉心的红点是佛教徒的第三只眼,用来时刻提醒佛教徒思维时应该习惯在半空中生成“海市蜃楼”一样的景象。大概有以下思维活动,心内之“因”与外物之“缘”在“海市蜃楼”里进行比对,十分相似的,必定有结果,七八分相似的,有七八分把握有结果,找不到能和合的因缘,没有结果。

其次,佛教认为“因缘”都是“空”,有三层意思:

1、虽然“因”与“身”联系,“缘”与“身外之物”联系,但人不可能认识真正的“身”和“身外之物”,所以一切认识、一切知识究竟是空,此是一空。

2、思维过程中“因”、“缘”都只是精神现象,此是二空。

3、思维时,因缘在虚空中会合,许多形象在虚空中出现、组合、消失……,此是三空。 所以因缘既能生果,又究竟是空,佛教从自身利益出发喜欢说囫囵语。

“画一个房子,你住在那里面,化一颗种子 ,种在你的花园”这两句话深得佛教”因缘“二字的精髓,画面感很强,意思表达得很清楚,值得仔细揣摩、玩味。比如:房子说明了这个”缘“范围大小,人是这个”缘“内最活跃最重要因素,种子代指”因“等等。

佛教讲“因缘”,儒道讲“情景”。

因缘“是佛教的专利,儒道文化在说明相同问题时不用这两个字,而是沿用《易经》上已有的”情景“二字。不过”儒释道“经典全部加起来其实也没有多少,历史知名文化人物一般都精通”儒释道“经典。

情:情与先天秉性有关,与后天学力有关,与伪相反。《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在外十九年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后汉书·耿国传》:“夷狄情伪难知,不可许。”宋·陈亮《丙午秋答朱元晦秘书书》:“天下之情伪,岂一人之智虑所能尽防哉!”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三》:“儒家释家,情伪日增,门径各别,可勿与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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