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安山煤矿关于“五一”前安全检查
情况报告
为切实抓好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根据4月25日市经信局组织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矿“五一”前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黄林
常务副组长:吴祯选
副组长:吴碧银、王鹏程、朱波、邓志富、何家胜 成员:刘秀华、董道文、杨成琼、聂少祥、张举吴爽、徐建兵、冉崇举、冉启威、全顺胡礼堂、王爱军、伍俊
二、自查部署情况
1、由矿长吴祯选同志在4月28日组织召开了矿级领导管理会议,主要学习了市经信局、富源煤业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坚决杜绝“三超”情况。由何家胜负责检查是否存在超能力、超进度组织生产,按单班定员人数每班是否超过90人。
3、“一通三防”管理情况。由吴祯选负责检查通风系统
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是否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调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
4、机电管理情况。由王鹏程负责检查是否有非防爆设备入井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在用已经被淘汰和有关法规被禁止的电气设备;是否实现了“两闭锁”。
5、火工品管理情况。由邓志富负责检查是否按规定使用煤矿许用和存储火工品;是否严格执行“领、耗、退”制度。
6、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由朱波负责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煤矿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由吴碧银负责检查是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各项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自查隐患及落实整改情况
1、+1278南掘进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支护。此隐患由邓志富同志在4月28日前负责落实,将前探支护使用到位,在
日常工作中督促各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支护。
2、2201回采工作面未使用铰接梁。由于回采工作面的煤层厚度在0.45m左右,单体液压支柱打好后,不能正常使用铰接梁,由朱波同志在《作业规程》中明确了不能使用铰接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支柱间距缩短到0.6m,在不能使用铰接梁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不低于长30cm、宽10cm、高5cm的木料做草鞋板。
3、+1325南掘进工作面全岩段未进行支护。由于此工作面总长度只有73米,前10米和后10米为半煤岩巷道,采用的是工字钢支护,在全岩段准备待整条巷道结束后进行打锚杆、喷浆工作。
特此报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利川市安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一”期间领导带班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