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目微标认证品牌销售渠道加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微标编码技术(长沙)有限公司 [十目微标认证(长沙)有限公司 ]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双方充分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具有的十目微标编码技术向消费者提供的个性化打印服务,双方认为具有商业合作经营的市场前景,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投入:
1、十目微标™®编码技术,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
2、激光机设备和其它辅助设备等,由乙方确认后存放于乙方的经营场所,所有这些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委派的技术人员,工资由甲方负担,但必须配合并支持乙方的业务经营工作。
二、甲方负责开拓品牌代理的业务范围,负责与厂商沟通协调品牌销售代理相关事宜,负责进行统一的广告策划宣传工作。
三、乙方负责个体经营户的经营场地以及为甲方设备和技术人员提供场地和水电费用;乙方负责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开拓零售业务和批发范围和发展客户;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设计和装修营业店面,并遵守加盟条约。
四、乙方负责领导、管理双方指定区域内业务点的各项工作符合加盟条约的要求。
五、乙方保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正当、守信、合法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保证甲方的人员与设备的安全,不得扣押甲方设备或向第三方抵押甲方设备。
六、双方约定:
1、个性化编码打印业务根据甲方的标准订价,其中服务费的40%归乙方所有,60%归甲方所有,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的费用,乙方保证按时足额地向甲方交付服务费,费用的计算以激光机控制设备记录的制作数据为准。
2、双方约定:甲方指定的代理品牌由乙方销售的,乙方按照批发和零售的差价间的80%或%计算利润给甲方,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的费用。
七、在经营期间,乙方不得私自抬高或压低品牌价格,所有价格变动必须遵守双方的约定以及统一价格管理规定。乙方退出甲方的连锁加盟后,不得使用和宣传具有甲方任何知识产权标示以及技术的载体。
八、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加盟费用,作为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和培训费用,该费用不退回乙方。
九、双方合作期间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同意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一方各执两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双方签字并甲方盖章生效。
签署:甲方:
乙方:
签字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