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责任书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陇川县勐约乡人民政府特与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进行车辆每日出行检验和保养,确保车辆
技术状况良好,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道路行驶;
二、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落户手续,未悬挂号牌
车辆严禁上道路行驶;
三、驾驶机动车必须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农机部门考领相应
准驾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禁上道路行驶;
四、上道路行驶的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严禁超员和货箱内载
人;
五、各类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严禁客货混装、超员、超载、
酒后、酗酒、违法转弯、占线、超速行驶;
六、上道路行驶的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必须严格载货规定,
对车载货物超长、超宽、超高的车辆严禁上道路行驶;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交警或乡政府的管理和接受检查;
八、上道路行驶的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必须参加机动车第三
者强制保险。
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此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车牌号:
法人代表:驾驶人:
勐约乡人民政府签名:
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交通安全责任书个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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