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山水庭苑]
代办有线电视/电信业务委托书
致:山水庭苑管理处
物业单元:栋号
本人先生/女士现委托 [山水庭苑] 管理处代为办理上述单元电信业务( )/有线电视业务( )。
并提交以下资料(√)用于办理业务: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工商银行活期存折及首页复印件;
3、()电话工料费300元人民币;
4、()预缴话费300元人民币;
5、()有线电视初装费300元人民币;
6、()预缴12个月有线电视服务费(17元/月),共204元人民币;
7、()
管理处经办人:委托人签署:
日期::日期:
说明:
1、必须为业主/住户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办电信业务
A)、广州市户口,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余额不少于300元人民币);存折首页复印件一份;
B)、非广州市户口,预缴300元人民币电话费;
3、有线电视初装费费300元人民币、有线电视服务费17元/月,均以有线电视服务部门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4、电话工料费300元人民币,以电信部门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4、所委托代办业务如有选择项目均由电脑自动选取;
5、安装时间由电信/有线电视业务服务提供单位与业主/住户约定时间为准;
6、本委托书由业主/住户自愿选择代办项目。
《代办有线电视或电信业务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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