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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17:33: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印发《赣榆区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卫„2017‟14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赣榆区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专项救治任务。

赣榆区民政局 赣榆区财政局

赣榆区人社局 赣榆区物价局

赣榆区扶贫办 赣榆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月9日

1 赣榆区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

专项救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连云港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入实施精确识贫、精确扶贫、精准脱贫。通过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以下简称为“专项救治工作”),切实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患者费用负担,让他们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前,组织对我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中,罹患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耐药结核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种疾病的患者进行专项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按病种收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待具备条件的以后,再根据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及保障水平,扩大专项救治的人群及病种范围。

三、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0月,宣传发动阶段,研究制定《赣榆区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成立区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部门职责。

2017年11月-12月,组织筹备阶段,各部门完成信息筛查,建立相关台账,实现信息共享;根据汇总的相关部门筛查信息,筛选出符合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范围的患者信息,建立专项台账;各部门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区卫计委牵头确定定点医院、制定诊疗方案、成立专家指导组;区定点医院完成救治对象基层医疗管理队伍组建工作。

2018年1月-6月,救治试行阶段,各部门开展救治对象数据信息动态管理;试行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

2018年7月-12月,正式实施阶段,各部门及定点医院依职能序时推进各项工作。

四、部门职责

(一)区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1、8-9月份由区卫计、民政、财政、人社、物价和扶贫办等部门成立区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作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各部门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2、确定联络员,负责部门间联络,并负责与县区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接。

3、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救治工作;2017年底、2018年6月底前做好迎接市救治工作的专项督查。

(二)区政府部门

1、10月底前参照市级模式,成立我区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本辖区专项救治各项工作。

2、确定专门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推进辖区内专项救治各项工作,督导工作进度,审核相关数据,并负责与市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接,定期上报数据信息。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救治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本辖区专项督查。

(三)卫生计生部门

1、建立组织架构,协调部门联络。区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专项救治各项日常工作及救治台账的管理。要积极协调部门联络,建立联络员制度和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消息,讨论解决存在问题。要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并定期上报市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救治台账,完善管理机制。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将核实认定的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信息及时推送到定点医院。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从扶贫、民政、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低收入人群中筛查出20种大病患者并建立台账,及时掌握低收入患者大病救治的需求,组织他们到定点医院进行疾病的诊断,做到新发一例治疗一例,并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追踪管理。

3、确定定点医院,落实救治工作。根据《连云港市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市一院负责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中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的救治。我区定点医院负责本辖区内除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外的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18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设置定点医院为区人民医院和区康复医院(区康复医院仅负责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精神病救治工作)。对需要转诊的18种大病中危急重病例应转入市级相应的定点医院。

4、组织医疗救治,优化服务流程。要充分发动基层卫生计生队伍作用,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定点医院要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低收入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低收入大病患者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要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会同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在医院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信息交换,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患者完成每次或每个周期的治疗后,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救治医院先行垫付,由相应经办机构予以支付。

5、制订诊疗方案,严控医疗费用。定点医院要参照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制订的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认真实施,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6、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定点医院要成立救治专家组,负责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7、加强信息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卫生计生要积极会同民政、扶贫、人社等部门,牵头做好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和上报工作。定点医院要设立专门人员及时向区卫生计生委报送救治数据;同时做好数据定期统计、分析工作,为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及效率评价,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四)民政部门

1、推送部门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中筛选出患有20种大病的人员信息,报送同级卫计部门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按时更新1次。会同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做好救助信息实时数据共享和交换。

2、落实救助政策,减轻患者负担。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对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力度,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要加强与慈善捐赠项目的政策衔接,鼓励慈善机构加大对低收入患者的慈善捐赠力度,着力减轻救治对象就医压力。

(五)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要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落实相关经费。

(六)人社部门

1、实行按病种收付费。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对纳入大病

5 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有机结合卫计部门的临床路径,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要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做好按病种收费和付费改革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并适时动态调整,有效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2、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人社部门要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信息实时数据共享和交换,各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费用。积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患者垫付医疗费的负担。

3、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人社部门要与卫生计生、民政、扶贫等部门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保险信息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便于数据统计和动态管理。

(七)物价部门

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做好按病种收费和付费改革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八)扶贫部门

区扶贫部门要将核实核准的“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时推送到区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卫生计生部门从中筛选出患有20种大病的人员信息,汇总至区卫计部门建立档案,动态管理。实时关注信息变化,每季度按时更新汇总,并做好信息实时数据共享和交换。配合卫生计生、民政、人社等部门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建立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落实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并落实部门责任。区卫生计生、民政、扶贫、人社等部门,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救治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民政部门要制定完善医疗救

6 助政策,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卫生计生、民政、扶贫、人社、物价等部门确定联络员,建立例会制度,共同督促各地落实低收入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做好城乡医保政策的衔接,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二)扎实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扎实做好市级迎查准备工作。

(三)广泛宣传。

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开展工作,及时报送好的做法,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事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赣榆区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7 赣榆区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 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维锡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 陈 涛 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孙玉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磊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

董 洁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徐进峰 区物价局副局长

尚延坡 区委农工办(区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 张传通 区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科长

郑家栋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钱 婷 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梁洪永 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科科长

李海德 区物价局价格科科长

张文松 区委农工办(区扶贫办)扶贫开发科科长

吴伟业 区卫生计生委医政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张传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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