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按照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关于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工作的通知》(渭纪发【2013】29号)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单位财经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坚决防范和杜绝发生私设“小金库”违法乱纪的问题,我们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二、所以的资金纳入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或经营收入、培训收入等非税收入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 账目核算,一切财政安排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绝不隐瞒、转移。
三、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一切应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绝不截留、挤占、挪用、坐支。
四、执行统一的津补贴政策。不违法规定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上级组织、全体职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与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不能兑现,我们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主要负责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财务工作人员签名:
(单位签章)
2013年8月24日
《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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