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清理疏通及污水池清掏撇油合同
甲 方: 注册地址: 乙 方: 注册地址:
为了满足管理和质量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下水道清理疏通及污水池清掏、撇油委托给乙方包干管理,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范围、工作内容
1、下水道清理疏通:一厂厂区范围内的雨水道、污水管道及所有窨井清理、疏通。
2、污水池清掏:一厂隔油沉淀池2套,二厂隔油沉淀池3套。
3、污水池撇油:一厂隔油沉淀池2套,一厂化粪池2套,二厂隔油沉淀池3套,污水处理调节池、预酸化池、事故池。
4、厂区下水道清理、污水池清掏撇油时,必须自行备好防毒器具,管道清理疏通完后必须再用清水冲洗。
5、消杀喷粉剂时,不能破坏周围环境卫生,井盖打开时应注意安全,做到操作安全
5、清理下水管道及检查窨井井时必须注意安全,污水井盖打开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通风后才能下人作业,并且要有他人监护。清理道路上的检查井时要有专人监护行人及过往车辆,并应摆放警示牌,清理完后要立即盖好井盖。
6、乙方对井盖是否稳固具有管理责任,发现井盖松动、损坏、丢失、地下管道经过部位地面下陷等情况必须及时工程部发出通知,同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7、对甲方检查、验收不合格之处,自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整改完毕。
8、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在清理疏通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交通事故等(包括对
《下水道清理疏通及污水池清掏撇油合同1009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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