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3:39: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2011年,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个别服务项目,扩大部分项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补助标准,合理制定各项指标。为规范开展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保障按时完成2009-2011年总的目标任务,依据《安徽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和新版服务规范相关内容与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和内容

在全县城乡范围内,对常住居民提供各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

2011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

其中儿童健康管理目标人群从0-3岁扩大到0-6岁,并增加口腔检查等服务内容,卫生监督协管为新增服务项目。

二、具体目标任务和执行时间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

按全国统一标准,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觉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内城乡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1年,建档率城市和农村地区应分别达到55%、35%。积极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应达到50%,及时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探索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2、健康教育

2011年,通过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服务频次,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使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分别达到82%、72%以上。

3、预防接种

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预防接种服务差距。2011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应种儿童建证率应达到95%,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亦应达到95%以上。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继续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程报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监测辖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分析、处置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相应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卫生监督机构依法针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进行全程监督,保障各项处理措施依法落实到位。

2011年,要求全县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100%,传染病报告准确率≥100%,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100%,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5、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免费向全县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增加口腔保健等服务内容和服务次数,提高儿童健康水平。2011年,全县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应达到95%、农村达到65%,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应分别达到90%、60%。

6、孕产妇保健

免费向全县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母婴平安。2011年,全县孕产妇早孕建册率、保健覆盖率城市应达到95%、农村达到75%,系统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90%、70%,孕产妇保健服务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

7、老年人保健

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对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伤害预防、生活能力自我评估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以及其他伤害。2011年,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90%和50%,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率达到100%,全年健康检查不少于1次。

8、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城乡居民高血压患者筛查、登记、管理工作,对高血压患者相关危险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2011年,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90%和6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80%、5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应大于80%,全年高血压患者随访4次。

9、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城乡居民II型糖尿病患者筛查、登记、管理工作,对糖尿病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用药指导,有效控制和降低血糖、尿糖值。2011年,II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90%和6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80%、5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应大于80%,全年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检测4次,随访4次。

10、重性精神病管理

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将辖区内所发现的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2011年,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城乡均应达到90%以上,患者规范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60%、30%,患者病情稳定率应分别达到60%、30%,全年随访至少4次。

加强精神病专科医护人员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11、卫生监督协管

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单位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2011年,要求城乡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到100%,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医疗市场巡查覆盖率100%,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查实率不低于80%。

项目执行时间: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工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切实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等机构作为业务管理单位,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下,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宣传教育、健康咨询、督导检查等业务。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负责指导辖区内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工作,考核其工作进展情况。

3、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开展项目工作,并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4、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组织服务团队,实行划片包干,以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的方式,定期深入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5、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开展的服务内容,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实施单位,拨付服务资金。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任务分配标准详见附表2。

四、合理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

1、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内容,参照其下达的人口基数、目标任务,项目业务管理和具体实施单位应制定2011年各子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任务和资金,并报县卫生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对未经县卫生局审批的各种拨款计划和资金使用账目,县财政局不予办理。

2、2011年,项目资金继续采取预拨和考核结算相结合的办法,项目实施单位按月向业务管理单位报告各项服务进度与相关资料,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县卫生局、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予以拨付资金。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绩效考核后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单位经常性收入统筹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统筹使用的前提下,要确保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4、对出现造假、虚报骗取财政补助、擅自变更项目内容、不按期报送有关材料等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采取通报、停止拨款、暂停安排新的补助项目或收回专项资金等措施。

5、对违法、违纪现象,将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五、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

1、2011年,由县卫生、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计划分季度、年度进行业务考核。针对工作进展、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和居民满意程度进行重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

2、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整档案资料,便于上级考核。针对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亦作为审核和拨付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3、各项目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服务内容、通报工作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财政、卫生部门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审计工作,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科学性实行追踪问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郧县城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查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